在1602年三月冬季快要结束之前,当时的联邦议会把荷兰在亚洲的贸易和海运独营权授予联合东印度公司(VOC)。从此,当时的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禁止除了东印度公司外的其他任何人在欧洲市场上出售亚洲商品。那可是包括了不少东西的。"谁都知道胡椒粉是最重要的商品,"亚格普斯说,"不如它那么有名的还有丁子香、香肠衣、肉豆寇,以及印度布料、中国茶叶、咖啡和糖。东印度公司的营业额百分之八十来自亚洲。"
贸易之路
这些在亚洲海上的商业活动促使荷兰从欧洲各个贸易国家中脱颖而出。东印度公司用来自欧洲的东印度航海家们手中的银子在中国购买生丝,然后又把它销往日本市场。在日本,荷兰人又用它兑换金子和铜。接着,那些日本的产品被他们出口到印度,在那里换取纺织品。最后那些印度布料来到印尼群岛被换作供给欧洲市场的香料。这种广泛的贸易给荷兰带来了巨大的财富。
运河小屋
然而东印度公司对当时国内总产值(包括物品和服务业)的贡献并没有一般人想象的大。"历史学家的计算显示,东印度公司的贡献不会超过百分之十二," 亚格普斯解释说,"所谓商贸之首的、扩展到整个欧洲的北欧东海上的粮食交易才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她认为人们从今往后应该另眼看待阿姆斯特丹的那些漂亮的运河小屋了:"它们并不是只靠东印度公司才盖起来的。"
暴力与合作
为夺取在亚洲的战略性地位,暴力对于商贸组织来说并不陌生。一开始荷兰人就在摩鹿加赶走了他们的欧洲竞争对手,然后他们又在重要的"肉桂之岛"斯里兰卡(以前被称作锡兰)占据一方土地。印度的西南海岸和爪哇岛上也时有冲突发生。
可是在东印度公司、当地的统治者以及百姓之间还是存在着相当的合作关系。除了财物,东印度公司也给予当地统治者军事上和政治上的支持从而使其政权更稳固。与之换来的是荷兰商人长期独营垄断的合同。"他们必须这样做,"亚格普斯解释说,"当地人民也要有钱挣,不然他们就不合作。" 东印度公司也不是一到当地、下达命令后马上就有收获的,她补充道:"你真以为亚洲人两百年来一直被荷兰人任意使唤着?当然不是。"
但是在18世纪东印度公司也开始逐渐没落。"历史学家列举的太多的原由已经把我们搞糊涂了,"亚格普斯平淡地下了结论,她认为当时猖獗的腐败收买行为并不是导致形势劣转的直接因素,"可以肯定的是,17世纪时收买交易也已广泛存在,那为什么一百年之后它就可以导致一个企业的没落呢?"
贸易关系
关于东印度公司的没落,一个更明显的原因在于当时欧洲越来越强劲的竞争,其中以英国人尤为突出。另外,在亚洲本土,贸易关系由于价格的上涨也已有所调整。东印度公司在与当地签署的合同里表明会资助胡椒粉兑换印度布料交易的一部分,但是布料在18世纪越来越昂贵,这使得种胡椒的农民的收入越来越少,最终导致他们拒绝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