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该不该死?中外人士齐吁刀下留人

四川女子李彦因不堪长期家暴杀死丈夫被判死刑,大批中外机构和个人联名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在死刑复核时“刀下留人”。李彦是否罪及至死?李彦案能为我们带来哪些思考?荷兰在线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李彦怒杀亲夫分尸烹尸
四川资中女子李彦在和其丈夫谭勇结婚之前,谭勇有过三次失败的婚姻。2010年,李彦不顾家人反对,坚持嫁给谭勇,两人婚后生有一女。但是,谭勇在婚后非但没有收敛自己暴躁的个性,还经常对李彦拳打脚踢,并阻止李彦和其他人的正常交往,最严重的一次谭勇还将李彦的左手的一根手指砍掉一半。面对两人双双下岗的经济窘迫和谭勇的长期暴力对待,李彦一直忍辱生活。

2010年11月3日,一场悲剧终于爆发。当晚,由于谭勇酒后在厨房外用气枪射击花生被李彦阻止,谭勇恼羞成怒威胁要射击妻子屁股,两人发生争执,谭勇用脚踢打李彦,李彦用谭勇的气枪管击打谭勇后导致谭勇死亡。李彦在丈夫死后将丈夫分尸烹煮,并通知他人报警,后被警方抓捕。

李彦在接受一审过程中,其代理律师出具了妇联《登记表》、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接警记录、伤情照片以及多个目击证人的证言,均可以证明谭勇生前经常对李彦实施家庭暴力,但法院均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认定家庭暴力存在,法院判处李彦死刑。2012年8月20日,四川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于当月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复核程序。

李彦杀人案在经四川本地媒体曝光后曾一度在当地引发强烈反响。348位当地百姓在观看了节目后,感到无比震惊并自愿签署请愿书,请求法院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能充分考虑李彦因长期家暴而不堪忍受的事实,对李彦从轻处罚。

300余人士吁刀下留人
2013年1月25日,李彦死刑复核阶段的代理律师——北京千千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建梅在网上发起联名活动,紧急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刀下留人。

在接受荷兰在线记者采访时,联署机构之一的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吕孝权透露,截止1月28日中午,已有346名学者、律师、公益人士和普通市民参与了此次联名活动,这其中包括歌手吴虹飞、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律师浦志强和公益维权人士郝劲松等知名人士。

吕孝权向记者表示,此次联名活动的初衷绝不是干扰正常司法,而是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李彦死刑复核的过程中,可以重新审视有关家暴的相关证据材料,听到看到公众对此案的呼声,在进行裁决时慎重再慎重。

吕孝权指出,一审二审法院没有认定家庭暴力存在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因为家庭暴力的认定应适用民事诉讼“优势证据”规则,只要能形成合理的证据链,即可认定家庭暴力,而两级法院却用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来判断是否存在家暴。尽管在妇联、公安处理家暴的记录中没有谭勇承认实施过家暴的笔录,但事实上本案还有多名目击证人可以证实家暴确实发生过,这些都属于第一手证据,法院理应予以认定和采纳。

郭建梅律师对此表示认同,她认为该案从表面上看,李彦杀人分尸烹尸的行为十分恶劣,社会影响很坏,但一旦了解了李彦遭受家暴而求助无果的悲惨命运,了解到“受虐妇女综合症”的特殊心理机制,就应当可以判断,李彦分尸烹尸行为完全是基于长期受暴的泄愤心理,是长久以来压抑的痛苦和愤怒在一瞬间获得释放,进而失去理智的举动。一审、二审法院对于谭勇对李彦遭受家暴以证据不充分为由完全否认,可能会造成本案判决的不公。

一直关注中国死刑案件的北京兴善研究所所长滕彪认为,该案一审、二审中均有大量证据证明谭勇对李彦实施过严重的家庭暴力,这些证据证言已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完全可以认定谭勇的家庭暴力行为。对于李彦的行为如果不问原因和动机,不考虑上述证据事实,单纯从杀人分尸的情节来考虑量刑,不但违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和“家庭纠纷与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一般不判处死刑”的刑事政策,违反少杀慎杀的原则,也违反国际公约关于“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的规定。

大赦国际建议废除死刑
除了中国国内大批机构和个人联名呼吁之外,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1月24日也发出紧急声明,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在考虑到李彦遭受家暴的前提下,以人道主义出发撤销死刑判决,保证李彦亲属在其服刑期间正常探视,并敦促有关部门就家暴问题展开有效调查。

大赦国际声明指出,在李彦与谭勇结婚后,谭勇经常殴打李彦,用烟头烫伤李彦脸部,并将李彦锁在阳台。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通过,李彦很可能从即日起至2月初被执行死刑。

声明还表示,作为《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签署国,中国有义务充分践行公约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保证犯罪嫌疑人得到公平的审判,并向类似李彦的家暴受害者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助。自2007年起,最高人民法院已重启死刑复核程序,这一程序在1982年后曾一度中止,但目前死刑复核程序并不透明,也缺乏必要的宽大处理条件。

声明最后指出,中国政府在2011年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中国的死刑罪名由68个减至55个。尽管当局曾发表报告称自2007年以来死刑判决数量已有所下降,但具体统计数字仍然被列为国家机密拒绝公开。大赦国际估计中国每年被执行死刑的人数数以千计,这一数字比全球其他国家的总和还要多。

中国两成女性遭遇家暴
李彦案并非个例,2012年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暴外籍妻子Kim案就曾一度掀起舆论热潮。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妇女地位调查显示,有24.7%的女性在整个婚姻生活中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和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虽然现行的婚姻法、妇女保障法等法律明文禁止家庭暴力,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也出台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但相关立法缺乏衔接,内容不够完整,实际效力有限。

近年来,中国民间关于制定一部国家级的反家庭暴力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中国官方于2012年3月曾通报称已将反家暴立法纳入2012年的全国人大立法工作计划,但近一年过去了,仍未见有任何进展。

2012年11月,北京、广州等地的四家女权组织曾举办过一场万人签名征集活动,联名信将送达至全国人大法工委,希望法工委公布反家暴立法工作的相关进展。活动的组织者“性别平等工作组”的负责人武嵘嵘在接受荷兰在线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反家暴立法近年来一直听说正在进行中,但立法的进程如何、是否有民间组织参与等问题却鲜为外界所知,“我们这次联名活动的初衷就是希望政府公开立法的相关信息,我们需要答案,我们联名的过程也就是寻找答案的过程。”

吕孝权则指出,如果李彦案处理得当,该案很可能成为推动反家暴立法的标杆性案件,也将成为家暴案件审理中的一个里程碑,“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对以暴制暴杀夫案件的判决逐渐轻刑化的趋势,但由于最高法对此类案件的审理缺乏统一的适用标准,各地对以暴制暴杀夫案的量刑仍然差别很大,李彦案如能从轻处罚,至少可以创造这样一个惯例和适用标准,可以为下一步出台统一的审判指导打下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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