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组织:中国司法独立性受威胁

中国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于周五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的法制状况自2009年起日益下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严重侵犯、整个司法系统的独立性也在下降。

报告指出,从2003年起,中国当局启动了一个新的司法控制体系,旨在加强对律师独立性的控制。报告说,这一体系到2009年已基本趋于完善。

律师年检
中国法律要求所有律师隶属于当地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的报告指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名义上独立,但实质上受国家司法部控制。

那些“倡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实行选举以及实质上的会员控制”的律师,往往无法通过中国各地司法当局对律师的年度考核。这意味着这些律师不能继续执业。

许多承接敏感维权案件的律师在年检中也时常遭受到压力。报告指出,悟天律师事务所的程海律师因接手维权人士倪玉兰的案件、以及有关法轮功的案件,到今年7月底为止,仍未通过年检。而官方给出的原因是:办公环境不适合。

律师年检缺乏法律依据
北京律师协会于5月份发出的通知说,年度考核是按照中国的《律师法》、司法部和市司法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律师协会的有关条例来进行的,考核内容包括律师承办重大、疑难和群体性案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和市律师协会请示报告并接受监督指导的情况。

但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发布的报告指出,自2007年《律师法》修正以来,律师年检便失去了法律依据。就连司法部2009年颁布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中也未提到年检事宜。报告指出,这意味着年检一事并非法律要求。

两年前被北京司法局吊销执业证的一位律师在接受外国媒体时说,司法当局对律师的年检或年度考核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种行政规定,至于律师能否通过考核则没有标准,都是暗箱操作,内部掌握,结果依法办事的律师可能会遇到麻烦,但那些拿法律当工具和谋利手段的人往往能顺利过关。

法律限制
中国《刑法》第306条规定了律师伪证罪及相应处罚。然而,报告指出,该法可被无限制任意解读,用于阻拦律师质疑当事人供词的真实性,甚至在明显存在逼供的情况下。有人说,“刑法306条是刑辩律师的断头台”。

司法部于2010年颁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更进一步加强了对律师的控制、减少了他们在敏感案件中恰当执业的可能性。

威胁律师
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会还指出,接手被当局视为敏感案件的律师,还经常受到当局骚扰和惩罚等,其中包括“暴力”、“短期拘留”、甚至法庭也通过“推延审判日期、临时休庭、打断时间”等手段,使得“提供法律咨询与代表的程序更加复杂与昂贵”。

报告说,雇佣被视为敏感或反动的律师的事务所也经常受到威胁,强迫开除这些律师。后果是,“许多律师每年都更换律师事务所,就像每年的年检一样。”

报告还补充到,那些不就范的律师事务所也会受到“教训或惩罚”。

人权卫士紧急救援协位于中国大陆,其成立的初衷是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而造成的维权者受迫增加的一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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