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抗议校园性侵案-- 谁强奸了我女儿

性侵儿童案的曝光增加有何用?

中国媒体日前遭遇猥亵、性侵儿童案件刷屏,虽案件被曝光但木已成舟,心理学家指出这些伤害可能在儿童心中埋下“潜伏期”长达几十年的阴影。专家再次泼冷水称曝光案例只是冰山一角,实际遭受侵害的儿童远多于数据显示。亡羊补牢的应对方式对儿童来说是不是残酷了些?

猥亵、性侵儿童案的季节性特征
几包零食,厕所死角,一名7岁男童就这样被性侵长达半年以至染上性病。湖北武穴男教师性侵7岁男童案不过是中国“猥亵性侵季”被曝光案件中的一个。海南小学校长带6个女生开房;武汉新华书店“猥琐男”大庭广众下伺机猥亵单独行动的儿童;43岁的广州民政局一处长性侵数名男童;湖南株洲一67岁老人先后猥亵4名女童30余次、包括7岁亲孙女;天津3岁女童疑似在乘车去幼儿园途中遭性侵并死亡…..

若分析漫漫“猥亵性侵季”,猥亵、性侵儿童案则表现出以夏季为主导的特征。广东省曾于2012年8月发布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夏季是猥亵、性侵儿童案的高发期。因为夏季儿童多半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外加着装单薄,更容易吸引“犯罪嫌疑人”的关注。据报告数据,猥亵、性侵儿童案中受害最严重的为8-9岁儿童,占受害人数的71.4%。

曝光的多,没曝光的更多
据暨南大学伤害预防控制中心的博士董晓梅介绍,中国目前没有确切的关于儿童遭性侵发生率的调查数据。“但可以肯定儿童性侵犯在我国并非少见,根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全国各地投诉性侵的个案逐年上升。1997年下半年为135件,2000年上升为3081件。”

尽管被曝光的案例逐渐增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指出,中国目前关于儿童遭猥亵、性侵的数据还是低估了中国儿童遭受侵害的实况:一些调查对象选择隐瞒自身经历;受侵害儿童因年幼、恐惧、缺乏性知识而未能及时说出受害事实;家长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意报案等等,都让一批受害儿童长期处于“隐形”状态。

亡羊补牢不应是应对之策
中国法律并不是没有对猥亵、性侵儿童的处罚,中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从重处罚。

然而中国专攻妇幼权益的律师向荷兰在线表示,猥亵案大多存在取证难的问题,性侵案如果未能即使报案,最终多半会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追求嫌疑人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自首、赔偿方面表现积极,可以获得适量减刑,”该律师说道,“量刑轻重会看情节恶劣性,但据我所知,大多犯罪者几年后就会被刑满释放。”

但即便是判了刑,法律手段起到的作用多在事后惩罚而非事前监督,儿童受到的伤害并不会有所减少。业内专家指出,保护儿童的侧重点应放在建立预防体系上:教育机构可制作合适的教材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媒体可加大对猥亵、性侵案件的新闻报道,提高市民警惕性;学校、社区可以安排儿童结伴上学,并鼓励儿童结成小组,互相照顾,以确保上学、放学路上安全;在公共场合,应避免让儿童单独行动等等。

长期潜伏在受侵害儿童心中的阴影
然而成事在人,预防体系是否工作,看性侵案的频率也能略知一二。在预防体系还没全面建立时,专家建议家长应对儿童进行分阶段性教育,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向儿童传达“不管发生什么,父母都站在你这一边”的观念,利于儿童及时反映潜在危险和受害事实。

业内心理学学者向荷兰在线表示:“不管是猥亵还是性侵,即使对儿童的身体没有造成很大伤害,但儿童心理上受的创伤是无法预计的。”学者强调受侵害儿童对性及性接触的恐惧可能不会在短期内显现,而是在生活中慢慢展现出来,“潜伏期可能从十年到几十年不等,有些儿童的一生都会受到影响。”

猥亵、性侵案件曝光率见长,但亡羊补牢的应对措施对这些儿童,是否残酷了些?对已经遭受侵害的儿童,心理医生何日辉建议,条件允许下,为儿童换一个新生活环境,给予儿童全方位的支持,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帮助。

荷兰在线
荷兰在线

荷兰在线以荷兰为中心、欧洲为视角,与全球华语世代一起发现各种前沿及有趣的创新项目。我们想通过各种脑洞大开的故事,改变创新在大众文化中遇到的困窘与误解:创新其实是一个个小灵感的累积,离你我都不远,它是很好玩的事情,而且会越玩越high!

扫码分享给微信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