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医改(一):自由的悖论

近日通过的医改法案揭开了美国历史新篇章。然而,这项立案何时能实施,其深度和广度如何,仍值得观望。根深蒂固的自由意识让美国人既向往福利,又惧怕受政府控制。这个以自由为本的国家是否也会走上欧式的社会民主,还是一个问号。
 

不容乐观的医改
正当众多美国百姓在为新法案欢欣鼓舞时,这项法案却称因程序错误将被重新提交众议院进行审理,并有可能引起新一轮的艰难拼争。美国学者罗德艾亚说,他对新法案的实施不抱乐观态度。单从反对的呼声听来,已经有强大的力量想把这项刚出炉的新立法推翻。而美国独特的民主政体决定了它不能轻视这个声音,无论这个声音有多荒谬。

在奥巴马签署医改法案仅七分钟之后,以共和党人为主的美国13个州的检察长即联手提起诉讼,以“侵犯州权”等为由控告该医改法案违反宪法。罗德解释,由于医改法案不属于宪法,每个州有权决定是否要贯彻该法案。如果他们能认为该法案违宪,就能阻挠其实施。最好先例莫过于废除死刑法了。1972年,国会通过废除死刑法,然而直到目前为止,美国50个州里仍有35个保留了死刑。由于美国宪法只限制“残忍”、“不寻常”的惩罚,这些州便证明死刑并不残忍,也没什么不寻常。

神圣的公民自由
媒体报道,自上周日新法案在众议院通过以来,至少有十个以上投赞成票的民主党议员遭恐吓,许多人的办公室被砸。联邦调查局正在追踪这些人的身份及动机,但就目前公开的反对言论来看,主导意见为不赞成政府增加支出和强化规章。即使医保涉及广大民众利益,仍有近半数人反对改革,唯恐医改会增加政府权力,消弱市场竞争,把美国引上欧式的社会福利制度。比如去年成立的草根组织茶党,就是持此观点的活跃力量。

在荷兰、瑞典等多国居住过的美国人乔治说,美国的自由民主概念是其他国家所难以理解的。美国宪法保障公民自由神圣而不可侵犯,因而美国社会是在此基础上诞生的。可以说自由是美国人的灵魂,这个概念在一代代美国人中潜移默化,使他们对政府天生持一种不信任。已故荷兰政治家、学者巴特创博说,虽然同是民主制度,荷兰的是集体主义的社会民主,而美国的却是个人主义的自由民主。这两者的差别在,荷兰的政府调控力量比美国强许多。他称,在他出访中美两国后,觉得中国比美国更亲切,因为荷兰与中国和的制度更接近。

举棋不定的前途
个人自由和外界控制在本质上相对。美国自诞生以来,便一直在以行动探讨如何以最小的控制来保护最大的自由。然而,这种尝试在医疗制度上遇到瓶颈。经过多年的纷争,美国政府到了必须做决定的时候了。医改的成败可能将影响到美国今后的其他立法。这个以自由为本的国家是否也会走上欧式的社会民主,还是一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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