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刚论同性恋

方刚:同性恋,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

(荷兰在线特约专稿)早在1994年,我开始了《同性恋在中国》的采访与写作,这完全因为:自身的叛逆性格注定了我总是对反传统的人和事抱以好感和热情。

当时,同性恋者处于极度隐秘状态,只有极个别人关注同性恋问题。我所能看到的全部涉及同性恋的文字,都斥之为变态。我在那样的背景下完成了国内第一部同性恋题材的长篇纪实,呼吁平等与博爱,产生较大影响。但是,作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它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个人的和历史的局限,这是我引以为憾的。 

即使是这样一本远不成熟的著作,我也为之付出了许多代价。我不后悔,而是感到骄傲,因为这是任何先行者的必然命运。我愿意成为一个靶子,有人射击,有人争论说不该射击,有人便对射击乏味,于是,今后的人便不会再成为靶子。

此后几年,现实生活与西方学术著作完善着我的人格体系。什么时候,我们离事物的真实全貌远了,离人类先进思想的成果远了,即使再有热情,我们也会犯错误。我们需要迎头赶上的绝不仅仅是经济与自然科学,还有社会科学、人的科学。

今天的我认为,同性恋不是别的什么,它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情!无论精神结合还是肉体结合,都是能够实现的,因此也是合理的。今天,我们该还性爱唯乐的本来面目了。同性恋符合最自然、本真的人性。作为一个生物体,我们本应该是双性恋的,“文明”将我们普遍塑造成了异性恋。文明是一把双刃刀,造福于我们,也伤害我们。文化指使下的所谓道德与伦理观念,是人为的而非自然的。

恩格斯告诉我们,人来缘于动物这一事实,注定人类无法摆脱生物的共同属性;

动物学家告诉我们,我们的亲近大猩猩,同性性行为和异性性行为的发生率一 样,都是百分之百;

生物学家告诉我们,一切从生物角度成为可能的事情,都是合理的。能够做成, 便有做的理由与权利;

社会学家告诉我们,社会的道德与伦理总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同性恋在古希腊是倍受推崇的“贵族行为”;

西蒙·波伏娃说,女人生来都是同性恋者;

在我看来,我们每个人出生的时候,都具有成为同性恋者或异性恋者的双重潜质,只不过受文化塑造,才使我们成为其中一种。因此,绝对的同性恋与绝对的异性恋都是有违生物属性的。最自然、最本真的状态也许应该是:双性恋,更确切地说,是可以兼容同性和异性的性行为。

作为动物界一种(即使是所谓“高级动物”),我们有必要重新考察一切生物生存的最高宗旨了,一个人本的社会将公认,这个宗旨是:获得充分的快乐与享受,只是,自己享受的时候不能害了别人。

主流文化反对人的生物属性,最常用的一句话是:“人类是文明进步的产物, 远高于动物。”其实,文明(或曰文化)是一把双刃刀,造福于我们的同时,也伤害了我们。弗洛伊德晚年致力于文明及其缺憾的研究,反复强调,人类获得文明进步的同时,也失去了作为一个生物体的自由、自然特性,而这种丧失正在使我们变成地球上的怪物,精神与物质生活越来越远离生物生存的最高宗旨:唯乐原则。

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对一个人发生感情,渴望精神与肉体的结合。它同样是性爱的一种,非病、非罪。除了性爱对象指向同性这一点外,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没有任何区别。这唯一的差别,就该构成对同性恋的责难吗?

如果我们说性爱是感情上的事情,那么,作为一种精神活动,爱情的对象与对方的气质、修养、能力相关,而与性别无涉;如果我们说性爱是肉体的事情,其本质属性是为了获得性欲满足,那么,任何获得这种高潮的方式都应该是受到承认的,无论何种性交体势,也无论性伴是同性还是异性。

也许,我们可以放弃关于同性恋的任何争论,而选择一个较易获得一致认可的观点:只要不伤及他人的利益,每个人都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绝对自由,而无需理睬文化指使下的所谓道德与伦理观念的评判,因为所谓道德与伦理亦处于变更中,是人为而非自然的,是“定理”而非“公理”、真理。如果我们能够认同于这一点,便不需要再谈同性恋问题了,如果我们不能认同于这一点,同样也没有谈的必要了。

(特约专稿,受权转载自《方刚观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不代表本网观点。)

方刚
方刚

方刚:性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性多元、性教育、男性气质、性别暴力研究,在国内外出版著作50多部,联合国秘书长“联合起来制止针对妇女暴力运动”男性领导人网络中国唯一成员,中国白丝带志愿者网络召集人,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

扫码分享给微信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