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怎么看待单身女性冷冻卵子?

女性冷冻卵子,荷兰怎么看?

(荷兰在线)在中国,单身女性将自己的卵子冷冻以备日后通过试管婴儿来生儿育女的作法尚不可行;而在荷兰,是否该允许女性在“医学指征”之外的情况下冷冻卵子也曾引起各党派和社会各界长达数年的讨论。与中国不同的是,讨论涉及的对象一直是所有的女性, 无论她的婚姻状况如何2011年4月6日起,荷兰正式允许女性在“医学指征”之外接受卵子冷冻术,并将其称为因“社会指征”而进行的医疗行为。



“医学指征”一直可行,“社会指征”四年前成为可能
2011年4月6日之前,荷兰女性只有在具有“医学指征”时才可以选择冷冻卵子。“医学指征”指的是患有妨碍适时生育的疾病或者接受外科手术、化疗和放疗等会对卵巢或卵子造成损害等的情况。另外,在接受试管婴儿术的当天却意外遭遇没有适用的精子时也适用这一医疗服务。

其实,早在2004年,荷兰伦理与健康中心就以《生育保障:医学与非医学指征》为题,将是否该在非医学因素基础上保证生育的问题提上了桌面。伦理与健康中心认为,荷兰社会应该展开针对这一问题的公众讨论。几年之后,这一中心的愿望终于实现,而当时人们讨论的主要内容是针对男女平等

2009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医学院公开了为30岁以上希望将来有自己孩子的女性实行冷冻卵子术、为日后生子做准备的计划,但计划一提出立刻遭到了包括荷兰宗教党派在内的各界的反对,被称作“愿望医学”及“偏离轨道的医学”,是为那些希望先把注意力放到事业上的女性提供的一种“奢侈”。其时,包括医疗行业、科研、政治与政策制定以及教育等领域的人们都参与了讨论,讨论涉及到相关风险以及这种做法是否会违背政府旨在减少大龄母亲而制定的政策。

同年,荷兰第二议院的议员就阿姆斯特丹大学医学院为女性实行因“非医学指征”即“社会指征”而冷冻卵子的计划向前国务秘书布斯马克尔提出了书面问题并得到答复。之后,经荷兰相关行业委员会、联合会、卫生与健康大臣和议院通过,2011年4月6日,荷兰女性因“社会指征”选择冷冻卵子在荷兰的13个与生育相关的医院诊所成为可能,并产生了一份相关的行业协议。

给未来的孩子一个父母双全的家
对被冷冻的卵子的决定权完全在它们的“主人”手上。她可以跟医生商量解冻使用的时间,并可能会在考虑的过程中被介绍给“医疗社会工作服务处”跟那里的工作人员详细交流。而诊所的专家最后也会就当事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怀孕生子以及她所处的境况是否利于未出生的孩子等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接受当事人解冻卵子、通过试管婴儿受孕的要求。

荷兰对实行冷冻卵子术的法定年龄限制是这样的:取卵冷冻要在40岁生日之前,将受精卵植入卵巢的年龄限制在46岁生日之前,也有一些诊所把后者限制在43岁之前。而针对销毁冷冻卵子,荷兰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向冷冻了她的卵子的诊所提出销毁卵子的书面申请。如果没有本人的书面申请,那只有在卵子主人年满46岁或者她在46岁之前就去世的情况下,她的卵子才会被销毁。

另外,荷兰诊所对在非常谨慎地冷冻和解冻过程中卵子受损以及因不可抗拒力如器械问题或外来因素如火灾、盗窃及自然灾害造成的卵子受损概不负责。

尽管荷兰所有13个生殖诊所都被允许因“社会指征”为女性实行卵子冷冻术,但真正接受这一医疗服务的女性却是极少数:虽然有很多人到诊所寻求相关信息,但最后却由于价格昂贵等等原因打了退堂鼓。在荷兰,基本医疗保险不包含因“社会指征”而接受冷冻卵子术的4000多欧元费用,需要当事女性自己支付。

在过去四年里,共有300多名荷兰女性因“社会指征”接受了卵子冷冻术,其中的绝大多数(近300名)都是在阿姆斯特丹大学医学院进行的。鹿特丹伊拉斯漠大学医学院在近5年中仅仅帮助了16位女性,而其他医院更是寥寥无几。这些女性的平均年龄37岁,绝大多数都还是单身。据伊拉斯谟大学教授莱平向荷兰《人民报》记者透露,这些女性做出这一选择的初衷也并非为了事业而延迟怀孕生子。她们在希望能为人母的同时更愿意给孩子一个父母双全的家,期待能在人生旅途中遇到一位伴侣,一起生养孩子来筑造这个家。

不久前,阿姆斯特丹大学医学院的医生们刚刚开始为几位因“社会指征”而冷冻了卵子、现在已经找到伴侣的女性施行试管婴儿术,还有部分将卵子冷冻的女性在找到伴侣后也如愿自然怀孕。她们中的一部分表示愿意将自己冷冻的卵子捐给不能生育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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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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