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新的法规草案将使得在申请加入荷兰国籍的同时又保留原国籍的人们面临更多的困难。然而与此同时,新法规如果得以通过,又会让数万名所谓的“隐性”荷兰人最终成为完全的荷兰公民。
在本周二的议会讨论之前,荷兰司法大臣巴林从实际的角度回答了有关入籍的问题:“取得荷兰国籍关键的一个条件是作为一名荷兰公民在社会中自我表达的能力。而这需要对荷兰语的掌握和了解。”
迄今为止,荷兰对申请入籍者要求的语言考试已经持续了好几年,然而新法规却将荷兰语考试的要求扩大到荷属安的列斯和阿鲁巴岛上的准荷兰公民。
外国公民加入荷兰籍的主要条件: |
更多信息见荷兰移民局网站(英文) |
限制
新的法规延续了“必须在荷兰连续合法居留满五年”的要求,但同时也增加了一项限制:新加入荷兰籍的公民必须放弃他/她原先的国籍。
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是一项具有争议性的措施。一方面,目前大约有110万荷兰公民持有另一国国籍。同时,由于全球化时代人们在地区间迁徙越发频繁,其他西方国家的政策发展趋势则是允许双重国籍。
工党议员Jeroen Dijsselbloem说:“今后,这样的规定将很难立足。其他许多国家,再加上每年有更多的国家,都在决定取消单一国籍的原则。而我们却是欧洲少数几个仍然坚守单一国籍原则的国家之一。”
例外
但也有人却在批评措施不够严格。新法规对那些原籍国(比如摩洛哥和希腊)不允许公民放弃国籍的人开了例外。
荷兰现届内阁在组阁时包括了两名拥有双重国籍的成员。右翼自由党领导人威尔德斯质疑他们对荷兰的忠诚度,并且表示拥有双重国籍者不应该为政府效力。
自由党议员Sietse Fritsma解释说:“荷兰的法律和土耳其或摩洛哥等国家不同。我们应该避免法律体系和职责间产生矛盾。这就是我们党派希望剔除双重国籍的原因。”
而国籍法中的另一个改变则会让自由党深感欣慰。如今那些损害荷兰利益的人可以被剥夺荷兰国籍。这项改变还得“归功于”先后发生在纽约、伦敦和马德里的恐怖袭击事件所导致的紧张情绪,外加荷兰本土发生的两起政治谋杀。
此外,新法规的另一项改变则扭转了一种长期以来的不平等现象。过去的政策规定,只有1985年以后出生、母亲为荷兰人而父亲为外国人的人才可以成为荷兰公民。新的法规则将入籍权限扩大,允许1985年以前出生的这类跨国婚姻子女也可以享有荷兰国籍。这也意味着9万名多年来等待入籍的所谓的“隐性”荷兰人终将获得荷兰国籍。
荷兰国际广播电台中文部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