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华盛顿、阿姆斯特丹的口水战,谁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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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华盛顿、阿姆斯特丹的口水战,谁赢了?

被吐槽被攻击不是坏事,借势发力,反客为主,这样的反击,比起无厘头地播放一段荷兰旅游局的形象片效果强多了,我们为什么不学一学这个招式呢?

(荷兰在线)继去年年底英国伦敦市长涮了阿姆斯特丹一把之后,最近美国华盛顿也拿阿姆斯特丹说事,这全是荷兰的大麻政策惹的祸。

去年11月,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在一个伦敦的集会上发表言论,认为阿姆斯特丹的部分城区“低俗、令人厌恶”,根子在其对软性毒品的宽容政策。这引起阿姆斯特丹的不快,随后,阿姆斯特丹市长埃伯哈德·范德兰Eberhard van der Laan)幽了约翰逊一默,口头向伦敦的同僚发出了邀请,前来荷兰红灯区走走,看看大麻店周围的景象,或许喝上一杯啤酒,看看到此地一游的他的同胞,如何在阿姆斯特丹红灯区快活地唱着歌、走着路,打扮成兔子的形象,甚至光着膀子。

这次轮到华盛顿市长向阿姆斯特丹开火了。

近日,华盛顿黑人女市长穆丽尔•鲍泽(Muriel Bowser)的一句话,引起荷兰驻美国大使馆的强烈反弹,原因是女市长大人影射了荷兰的大麻政策,表示无论如何“这里不会像阿姆斯特丹”。华盛顿特区的女市长是在讨论该市软性毒品合法化的第71号议案生效的时候,由于反对派担心毒品造成滋扰而说出这句话的。

阿姆斯特丹怎么啦?这回是荷兰驻美大使生气了,在荷兰大使看来,“像阿姆斯特丹那样”是句贬义的话,马上回应,并在网站上贴出图解,比较华盛顿和阿姆斯特丹基本情况,以“五问五答”的方式对两市在毒品管理问题上的措施进行对比,题目就是“华盛顿跟阿姆斯特丹比起来又怎样”。

这五个问题,分别涉及允许个人拥有而不被起诉的大麻数量、大麻的销售方式和数量、大麻供应对象、阿姆斯特丹是否是个特例和荷美大麻消费情况比较等等。

问答概括地显示,两市在软性毒品政策上的不同,例如,华盛顿超过21岁可以拥有2盎司,每人可种植6株,每户12株;而荷兰个人持有大麻不得超过5克(0.176盎司),一户种植5株以下的“不优先作出处理”;华盛顿禁止大麻买卖,只是允许21岁以上人士无偿方式获得1盎司大麻;而荷兰,允许在专门的大麻店中出售,18岁以上人士只可以购买5克(0.176盎司),等等。

问答的最后一个问题是,荷兰人服食大麻多于美国人了吗?非也,结论是:25.7%的荷兰15岁至64岁成年人中曾经吸过大麻,但是,美国这个比率是41.5%。 

更令华盛顿难堪的,是文字问答旁边还附上了一张图表,显示两市在文化、环境、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对比。阿姆斯特丹人口比华盛顿多,水面积比华盛顿大,自行车道比华盛顿长,公共交通比华盛顿发达,博物馆也比华盛顿多,唯一比华盛顿少的,就是允许个人大麻拥有量,荷兰是0.176盎司,而华盛顿是2盎司。

在对伦敦一役中,英国的市长以软工夫给化解了,没有对阿姆斯特丹市长的邀请作出回应,但是,华盛顿这一仗,却是荷兰完胜。

为什么这回荷兰不以前卫的毒品合法国自居,而不惜通过外交途径以这种方式回应呢?这关乎阿姆斯特丹的形象,而这形象则是旅游收入的保证呢!美国人,一直是阿姆斯特丹的主要客源,而阿姆斯特丹在荷兰旅游点排行上,始终雄踞第一位,今年预计吸引的游客,光是中国人就增加18%。

被吐槽被攻击不是坏事,借势发力,反客为主,这样的反击,比起无厘头地播放一段荷兰旅游局的形象片效果强多了,我们为什么不学一学这个招式呢?

伦敦、华盛顿固然是旅游圣地,但是,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更是游客必须到此一游的好去处啊!何况,隐隐约约之间,还可以吞云吐雾,过一把瘾呢?在“问答三”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自从2013年开始实行新法例,大麻只是供应18岁以上的荷兰公民,但是——注意这个但是啊——地方政府有权制定这一法例实施的优先级别,其结果是,和德国、比利时接壤的省份,执行这一法例的优先级别,会高于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这些内陆城市。换言之,在边境城市,法例执行得严格一些,到了内陆城市,就随便了,大麻店也是要盈利的啊!

外国人,也就到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来过把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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