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茵明智地选择了生命伦理,尊重自己的高龄现状和爱惜肚子里的胎儿,即尊重了生命第一的生命伦理原则。
据台湾媒体7月报道,今年已经41岁的朱茵,成了新手妈妈。她日前推出个人首度执笔的新书《6磅10安士》。身为基督徒的她,去年经历怀孕生女,有网友质疑基督教义是反对婚前性行为的,但她与黄贯中却“破戒”,明显违反教义,网友纷纷上网批评。
对于网友的批评,朱茵在自己的新书内为自己辩解,她提到自己已将黄贯中视为“终身伴侣”,当时不结婚只是不想让自己的情史,成为炒作的焦点。她说自己很喜欢小孩,年轻时就已经想当母亲,但因为身体状况不佳,迟迟无法完成愿望。她还自爆多年前,妇产科医生告诉她,她仅有1成的受孕机率,这已经接近不孕的状态。
听到这样的消息,朱茵当下也很难过,但就在去年得知自己怀孕的那一刻,朱茵的反应却出人意表,并非是即将为人母的喜悦,而是“吓到傻”。之后便回房摇头痛哭,“我躺在床上,眼泪不期然落下,担忧是事实的同时,又担忧不是事实,泪水不可遏止地涌出……”
性历来都是宗教与意识形态严格控制的领域,这不仅因为性资源在一夫一妻制社会来源的有限性,一男配一女取决于男女性别比例大致平衡,有人多占,就有人一定会丧失配偶;而且由于生活资料在等级分化的社会配置的非均衡性,决定了要用严格的规则加以限制,尽力避免权贵凭借多量占有的生活资料而多量占有性资源,以避免社会为争夺配偶而导致纷争。
然而,随着生活资料丰沛的社会发展,加之政治制度走向民主化,抑制了权贵多量占有生活资料的现状,或者由于生活资料的丰沛,足以在社会中的配置趋向均衡化和/或中产化,绝大多数民众的性资源不再趋向相对的权贵倾斜,人们的求偶行为动机和实践不再为“面包”,而是为了爱情。进而,性资源在社会的配置趋向均衡,不再可能发生贫富差距巨大社会的那样的纷争。
所以,在生活资料丰腴和政治民主的社会,原本对性的限制戒律极容易被打破,即便违背了,也容易得到人们的“宽恕”。因而,在特定条件下,婚前的性接触甚或婚前的生育必定让位于对生命伦理的尊重。就拿信奉基督教的朱茵婚前生女一事来说,她41岁,与自己钟爱的男友黄贯中发生婚前性行为,以至于婚前生养一女。她有自身的身体原因,怀孕几率“仅有一成受孕机率,这已经接近不孕的状态”。她也表明自己早已将黄贯中视为“终身伴侣”,之所以不结婚,是因为“不想让自己的情史,成了炒作的焦点。”这两个充分的理由,不得不让秉持基督徒教义的网民在批评朱茵未婚生女上“笔下留情”。
就因为严格的宗教戒律的约束,朱茵去年得知自己怀孕的那一刻,其反应却出人意表,“并非是即将为人母的喜悦,而是‘吓到傻’。之后便回房摇头痛哭,‘我躺在床上,眼泪不期然落下,担忧是事实的同时,又担忧不是事实,泪水不可遏止地涌出……’”一番痛苦心理纠结之后,朱茵还是明智的选择了生命伦理:尊重自己的高龄现状和爱惜肚子里的胎儿,即尊重了生命第一的生命伦理原则。
在笔者看来,朱茵无形中,还遵循了个人性权(sexual rights)伦理。年过不惑之年,生理机能面临衰老,如果此时未得性愉悦的滋味,乃人生难以挽回之败局。
试问:谁敢对朱茵般年龄的人怒吼“你竟然发生婚前性行为,婚前生育,实属不道德” !?
(原题:生命伦理高于一切:评朱茵婚前生女 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