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吴虹飞最近红了。因为她发了一条扬言要“炸建委”的微博后遭警方刑拘进而引起社会各界的非议。
吴虹飞红了。
这位清华大学硕士毕业,当过记者、是个作家也是歌手的侗族姑娘,也许从来没想过自己突然成了媒体争相报道的宠儿。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让其一夜成名的并不是她出版过10余本书、3张唱片亦或是2张EP(小专辑),而是因为她发了一条扬言要“炸建委”的微博后遭警方刑拘进而引起社会各界的非议。
因言获罪
“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我想说,我不知道建委是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所有和建委交朋友的人我一律拉黑。还有我想炸的人是完全无节操的所谓好人。我才不会那么傻告诉你他的名字,等他炸没了上了新闻你们就知道了。” 7月21日,吴虹飞发布了该条微博,而此时距离北京首都机场爆炸案发生不足10小时,民众恐慌情绪未消。
也许正是因为撞到了严打的枪口上,吴虹飞的代理律师李金星告诉荷兰在线,吴虹飞在发微博的次日(7月22日)就已被警方刑拘。自媒体时代,歌手因言获罪,且“可能因此被判刑5年以下”的传言将事件迅速升华,民众的非议声不绝于耳。
不少网友认为,吴虹飞不应该随便发布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言论,毕竟她是一名歌手,是一个公众人物,拥有一部分粉丝,她的一言一行可能有一群人在关注甚至起到示范作用;加之近期社会恶性事件较多,她扬言要炸某处的言论可能会引起一定恐慌,确实应受到处罚。
阿飞式“玩笑”
虽然大部分网友认为吴虹飞的言论确有不妥,但却不至于被判刑,因为她并没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事实上,这些“扬言”,若从吴虹飞本身个性去分析理解,确实更像是“玩笑”。
认识吴虹飞的人都习惯叫她“阿飞”。在吴虹飞的大学同学眼里,“阿飞是个好同学,人挺好,挺神秘也挺有个性,老是答非所问,把老师气死了。” 阿飞的“调皮”个性,多少还带些冷幽默。比如,当大家议论北京户口时,她会冷冷地说;“请问北京户口可以拍卖吗?我想卖掉我的户口。”也会在原本20元的车程被司机打表到45元时调侃;“这就是北京,一个对北京户口也敢欺诈的北京。”
“看到吴虹飞说炸某处的微博时,我知道这不过就是阿飞式玩笑而已。”与吴虹飞互粉1年多的微博网友Freda告诉荷兰在线,阿飞的微博文字一直都带有冷幽默的风格,她从来都不觉得阿飞会真的去炸某处,也从未因此产生过恐慌情绪。吴虹飞的代理律师李金星和陈建刚也认为这是一句“气话”,并不具有危险性,就此,他们已向北京朝阳区公安局提出撤案的律师意见。截止发稿前的最新消息,因为警方并未向北京朝阳区检察院提请批捕吴虹飞,现律师请求从“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已获批,这也意味着吴虹飞有望10天之内被释放。
杀鸡给谁看?
其实本来没有很多人知道吴虹飞发布的这条“引起恐慌”的微博,大部分民众反而是在其被警方刑拘后才纷纷获知,这样的先后顺序,颇为耐人寻味。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三)项的规定: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治安处罚最高拘留十天。而我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吴虹飞的行为,显然没有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即便如此,该案还是超越了治安事件的范畴,吴虹飞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
“北京警方以超出法律的方式,来应对一个治安事件。”著名律师斯伟江认为警察在首都机场爆炸案后草木皆兵,对吴虹飞案用了重典。
不论是该案舆论的分化、警方是否用了重典亦或是最终结果会如何,吴虹飞因言获罪的案例颇有“杀鸡给猴看”的意味。那些曾自认为在自媒体平台上可肆意发言的人开始思考自由言论的边界;那些敢冒尖的情绪份子开始思量情绪发泄方式的法律边界,而这些,或许恰是警方甚至是负责舆论监管人员最乐意看到的结果,也正因为此,该案的处理结果也许远比吴虹飞案本身对大众的警醒更具讨论意义。
评论
《 “吴虹飞的红与非” 》 有 2 条评论
事出有因
吴虹飞也算小有名气的知名人士,为什么要炸建委?这才是关键,一句小小的玩笑就引起警方这么恐慌,是否有点小题大做吧!
以言定罪显示出了极权主义国家的荒诞
以言定罪是一种极其荒诞的事情也是对法治严重的践踏,这充分的显示出中共有意打压言论自由威慑人民。法律约束审判一个人应该是以这个人的行为而非是以言论或思想,这是世界所公认的。最终越是严酷统治人民的专制政府就越注定要快速走向灭亡这是历史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