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对于女人和男人被强暴后,有这样双重的标准?什么时候,我们能换一种心态来看这种双重标准?既不轻薄男人的身体和性,也不把女人的身体看得力挺千均。
近日,在成都的九眼桥据说曾经有一位酒后猛女,在万家灯火下强暴了一名男子,被网友戏称为“观音坐莲”。更有男网友甚至自告奋勇要去九眼桥“守株待兔”。
我感兴趣的不是这出戏,而是关注网友当时的反应。
一是许多网友都幸灾乐祸。如果一个女人在九眼桥的光天化日之下被强暴,社会舆论一定都是群情激昂,愤怒声讨。至于那个男人被强暴,不少人的潜台词是:这家伙,享艳福了吧。还要报案,得了便宜,偷偷笑去吧。
所以,媒体在报道这件事情时,也用了类似的话语: “那个男人起初挣扎了两下,最后屈服了。”这意思是说,这个男人是半推半就,欲拒还迎。事实是否真如此?恐怕只有当事者知道。但许多媒体想当然认为,这个男人也是带着享艳福的心态:本来以为是母夜叉,睁眼一看,是疑似林志玲,那好,从了吧。
这样的想象,大概是这样认为的:男人没有性受害一说。男人都是性动物,在性上都是沾光的角色。所以,所谓的被强暴,除非遇到老母猪(即使老母猪,有时大概也是享受的),否则,被美女强奸,不是受难,是享福。至于女人,从来在性上都是吃亏的角色,所以遇到强暴,即使遇到一帅哥,也是受害者。
为什么对于女人和男人被强暴后,有这样双重的标准?
我想首先是社会认为,男人在性上面是强者,不可能是弱者。所以,那个男人即使被强暴,碍于大男子主义,也不能报案,否则,丢死人了。这没有把男人的身体视为有血有肉,而视为钢强符号;没有把男人的身体视为也有不接纳的自然反应,而是视为永远的伟岸神话。
其次是社会也认为,男人在性上是“玩”的,女人在性上面是“认真的”。所以,男人被强暴,因为反正都是玩,是娱乐化,没有失去什么。而女人不同,她是“认真的”,一旦被强暴,则失去了贞洁。
所以,鲜有男性被强暴后投江自尽的,一部被强暴后投江自尽的悲剧史,都是女人的血泪——是因为男权社会认为,被强暴后,你就不完整了。
显然,这样的双重标准,既伤害了男人,也伤害了女人。
伤害了男人的是;你如果被强暴,你没有吃亏,一定都是沾了光;你不可能被强暴,即使被强暴了,你也不能报案,否则,还能做男人吗?你也不可能被强暴,因为你的身体天生就是个性动物,见了异性诱惑就有自然反应,就能化强奸的干戈为偷情的玉帛,何谈被强暴一说。
伤害了女人的是:你如果被强暴,就得呼天喊地,就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你在性上面全部是付出,一定是吃了亏的;你很容易化偷情的玉帛为强奸的干戈,因为社会想当然视你为性弱者;你在性上面很少有娱乐的心态,都是哲学和理性的大义凛然,都是慷慨赴义般的悲情。
什么时候,我们能换一种心态来看这种双重标准?既不轻薄男人的身体和性,也不把女人的身体看得力挺千均。让身体都回归它的本位吧。反对一切不自然的强迫—— 这是男人女人面对强暴时的唯一判断标准。
(原题:成都九眼桥下强奸事件的思考 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