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儒家传统和受害儿童的遭遇形成鲜明对比,儿童保护的每一次呼吁并没能停止社会对儿童权益的漠视。
中国“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儒家传统和受害儿童的遭遇形成鲜明对比,儿童保护的每一次呼吁并没能停止社会对儿童权益的漠视。是“家长制”的传统观念制约公民意识的形成,还是计划生育导致对生命本身的漠视?中外学者和网络意见领袖向荷兰在线分析了他们对儿童保护的看法。
受害儿童个案汇集成社会“现实”
从教师虐童的学校暴力,到父母虐童的家庭暴力,再到城管执法吓哭儿童的社会暴力,一个个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个案汇集成一个社会“现实”:中国社会并未形成保护儿童的普遍共识。中国作家郑渊洁在官方微博上质疑称:“我们何时成了无视儿童存在的国家?”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在荷兰在线的采访中指出仅靠完善法律不足以解决问题:“中国的社会存在漠视儿童权益的现象,且没有形成保护儿童的共识。”熊丙奇向荷兰在线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家暴,中国的传统观念始终认为,管教孩子是自己的事儿,虽然按法律规定,这是不允许的。而且即使有人打电话报警,警察通常不会当做大事儿处理,大多协调了事。”
“爱幼”不敌“家长制”传统观念
针对社会上漠视儿童的现象,熊丙奇有自己的解释。“中国‘家长制’的作风和棍棒教育的传统观念让儿童在家庭中被当做‘私有财产’,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熊丙奇说道,“在国外,儿童是被当做一个公民来对待的,但中国并没有形成一个公民社会,公民意识缺失。”
长年活跃于天涯论坛的意见领袖“啃咸菜谈天下”指出中国并不缺对儿童的关注,但是“变了些味儿”:“中国人对儿童的关心,大部分体现对儿童的各种束缚与要求上。”。“啃咸菜谈天下”分析称,中国的传统社会是宗族社会,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一般不干涉家庭内部,家庭内部并不依靠法律维持,而是用“家法”来维持。除此之外,“啃咸菜谈天下”补充称,由于农耕文明的传统,中国人更注重老年人的经验:“仅看中国领导层,大部分都是中老年人。”
生命本身缺乏应得尊重?
而《大国空巢》的作者,计划生育政策研究专家易富贤则认为,中国对生命本身的尊重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计划生育破坏了整个生命伦理体系,导致中国人对生命的漠视。”如果对生命本身缺乏足够的尊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传统儒家观念在中国便失去了生根的土壤。
新浪网友 “日本潮流林萍”在长春杀婴事件后发文感慨道:“一个以计生名义强行堕胎的国度,一个在火灾现场让领导先走的社会,烙印早已深深刻下。计生杀婴,奶粉杀婴,校车杀婴,制度之失,也是人性之失。失去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不断重复的悲剧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也是施害者。”
政府“被期待”采取实际行动
《2012年中国儿童权利保护意识》的调查报告显示,60.5%的被调查者认为国家和社会应该为儿童的保护和发展承担更大的责任;家长占32.2%;其中社会组织占3.7%;教师占1.9%。对此熊丙奇承认各方的配合是必不可少的,但政府无疑有更大的责任:“严格执法的最终落实,公民意识的普及,现有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都需要政府的推动。”
但熊丙奇补充称,网络和微博在儿童保护的行动中已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网络的监督引发了更多人对儿童保护的关注,这对公民意识的最终形成是有促进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