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仅有一半的领救济者感到有义务去找工作。“仅有少量的领救济者感到有义务去申请工作并接受任何一份被提供的工作。这是不可接受的。”
荷兰社会事务大臣汉克·坎普和国务秘书保罗·德克罗姆本周一在写给第二议院的一封信中宣布了一项更严格的规定。该规定旨在向领救济者施加额外压力促使其去找工作。这两位大臣希望通过引入各地方政府必须遵循的标准程序来“调动”领救济者的积极性。
酌情权
坎普和德克罗姆表示,各地政府在社保法的执行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很多地方政府工作人员有很大的余地来在个别案例中使用酌情权。
“社会服务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能够正确地应用福利发放原则,而另一些则不能。目前正需要一个明确的发放方法。”
法案
德克罗姆将提交一份法案,让地方政府采取步骤针对那些没有或不够尽力去找工作的人。这些人如果拒绝接受所提供的工作、不努力去保住它或不愿意接受更长的通勤时间,将冒有失去救济金的风险。
坎普于去年宣布,如果领救济者拒绝为工作搬家的话,将可能失去他们的救济金。执政联盟政党基民盟(CDA)当时就曾怀疑坎普是否行事太快、是否这将不会对这些家庭造成严重的问题。
各种理由
在一次回应中,坎普表示这类疑问显示了人们是多么经常地以各种理由来为为什么失业者不应该被迫接受工作进行辩护,这也正是一些人一直拿着救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