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异见人士陈卫判处9年徒刑

四川异见人士陈卫判处9年徒刑

据法新社报道,四川异见人士陈卫的律师透露,陈卫于星期五(12月23日)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9年。

现年42岁的陈卫是1989年学运期间的学生领袖。从今年2月被捕至今,陈卫已经被当局羁押10个月。

据总部位于香港的维权网说,四川遂宁市检察院提交的起诉书中所列举的陈卫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证据是他所发表的4篇针砭时弊的文章。

“不上诉”
陈卫的辩护律师郑建伟对法新社表示,陈卫不打算就该判决上诉。

“他不想上诉,因为他觉得这是政治报复,他不想再演更多的哑剧了。”另一位辩护律师梁小军告诉法新社。

梁小军表示,当法庭宣布判决后,陈卫称自己是无辜的。陈卫在庭上表示,“民主必胜,独裁必亡”。

郑建伟说,这个严重的审判发出的信号是,当局愿意使用额外的指控来封堵民众的嘴。

郑建伟说,陈卫没有罪,他批评了中共,但法律并未禁止这样做。他说,如果大家对政治和政治改革都保持安静,这个国家就无法进步了。

多次入狱
陈卫在1988年考入北京理工大学。1989年学运期间,陈卫是大学学生领袖。

“六四”后,陈卫回遂宁同刘贤斌等人策划成立地下高自联时被捕,后被收押在北京监狱,他于1990年2月获释。

1992年,陈卫在北京与他人成立“中国自民党”等组织,而被当局判处五年监禁。

第二次出狱后,陈卫又积极参与四川民主党的筹组和08宪章的签名活动,他在2011年2月被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拘留并逮捕。

“无条件释放”
国际特赦组织批评说,对陈卫的这个判决太严厉,并要求立即释放陈卫。

国际特赦亚太部副主任贝凯玲(Catherine Baber)说,这个判决显然是对陈卫和平维权的报复,我们要求当局无条件将他立即释放。

维权网在一份声明中提出,要求“立即开启政治改革,设立宪法法院,对全国一切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的案子进行大清理,修改《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条款,废除以言治罪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资料来源:法新社) 荷兰在线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