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荷兰疏于保护无国籍人士

联合国:荷兰疏于保护无国籍人士

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专员(UNHRC)于周五发布报告,指责荷兰政府经常拒绝承认无证件的外国人为“无国籍人士”,因此剥夺了国际协议赋予这些人的保护与权益。

无国籍人士是指那些不持有有效护照或证件以证明其国籍的人士。任何国家都不承认他们是该国公民,因此他们无处可去。

荷兰签署加入了两份协助无国籍人士的国际协议。按照协议,具备无国籍身份的人士有权在荷兰获得居留许可,并能在5年后申请荷兰国籍。但联合国难民署高专表示,荷兰在实际上并非这么执行的。

荷兰做法
但荷兰目前对“无国籍人士”身份有着严格的规定,只有当人们能提供官方证明其无国籍时,荷兰政府才给予其“无国籍人士”的身份。而许多无国籍人士并没有此类文件,就算具备这些文件,荷兰政府也经常判定其效力不够。

而不具备“无国籍人士”的身份,就意味着他们不能接受社会以及医疗服务,而且在他们18岁以后不得工作或就学。其中许多人士无家可归。

拒绝入境
Ahmed Hassan是索马里的Bajuni少数民族。他在索马里内战期间,于2007年来到荷兰。荷兰拒绝了他的难民申请,因为他无法证明他是索马里人。他前往肯尼亚与坦桑尼亚大使馆,但两间大使馆均拒绝承认他是该国公民。

2010年,Hassan被遣送回索马里,但由于他不会说索马里官方语言,只会说当地方言,被索马里当局拒绝入境。他现在已回到荷兰,但他无法预知自己的未来。Hassan大多数时间呆在荷兰的难民营、以及非法外国人居留中心里。

“非法居留”
全世界预计共有1200万名无国籍人士。数据显示,在2010年1月份,荷兰只有两千多名无国籍人士。他们本应给予特殊身份和权益,但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专员指出,荷兰缺乏一套程序来判定“无国籍人士”的身份。申请人往往由于不被视为难民申请者,而被拒绝其难民申请。因此,许多人要么被关在居留中心里,要么被指责非法居留。

联合国难民署高级专员的报告指出,荷兰必须采用一套合理且完整的程序,来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无国籍人士”身份。报告还指出,在审核申请期间,荷兰必须给予申请人临时居住许可。这样,申请人可在荷兰合法居住,而无需留在非法外国人拘留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