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政府不能强迫家庭团聚移民在原籍国参加融入社会考试。这是代表一个土耳其家庭状告荷兰《外侨融入社会法》违反欧盟法规的律师在鹿特丹的一家法庭上的辩词。
据这名名叫Ejder Köse的律师称,这种做法违反了欧盟2005年施行的有关家庭团聚的指导原则以及60年代签订的《土耳其协会条约》。该案的审理将从9月20日开始。
Köse律师的当事人,一对土耳其夫妇自90年代中期其中的丈夫移居荷兰以来就一直分居两地。他的妻子现在希望搬来荷兰和丈夫同住,然而荷兰当局却要求她首先在荷兰驻土耳其大使馆参加融入社会考试。Köse律师在此前的一宗案子中成功地辩驳了对想移居荷兰的土耳其公民实行的强制融入社会政策。
融入社会考试作为《外侨融入社会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于2006年开始实施。Köse律师称,这项法律违反了欧盟有关家庭团聚的指导原则和土耳其协会条约,这两者都规定家庭团聚不应被任何附加的条件变得更加困难。
“融入社会法却使得家庭团聚变得更难实现”,Köse律师称。“这项由荷兰前移民和归化大臣费尔东克于2006年制定的法律肯定没有让家庭团聚变得更加容易。荷兰中央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自该法出台以来,家庭团聚的数量直线下降。”
如果法院同意Köse律师的辩词,这将意味着整个《外侨融入社会法》违反了欧盟法规。该案的判决将不仅适用于土耳其公民,而且还适用于所有有资格赴荷兰家庭团聚的外国人。
在Köse律师代理的上一起案件中, 中央上诉法庭于今年8月判决,要求土耳其公民融入社会的规定违反了土耳其和欧盟间签订的协会条约中的数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