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不少被贩运到荷兰的中国人利用荷兰专门针对人口贩运的“B9规定”,通过报案而得到了在荷兰的暂时居留许可。
在荷兰,人口贩运被看作是对人权的极度侵犯,是严重的犯罪行为。荷兰外侨法律条文中有一个专门针对人口贩运的“B9”规定,对贩运人口行为的受害者和证人/报案者以及办案过程进行了详尽的描述,使作为受害人或证人的外侨能得到报案的机会,并防止他们在办案过程中被立即驱逐出境。
贩运人口的受害人最多能获得三个月的时间来考虑是否正式向警方报案并协助案件的侦破工作。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报案人会得到在荷兰的暂时居留许可。如果案件最终得以侦破,罪犯被判刑,或者案件的侦查过程超过了三年,那这一临时居留许可就将被转为长期。
在走入 CoMensha 视线的受害人中,有一半左右最终决定正式向警方报案:
2008 2009 2010 | ||||||
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 |
报案者总数 | 197 | 23 | 239 | 62 | 294 | 56 |
受害者总数 | 462 | 43 | 537 | 132 | 572 | 106 |
百分比 | 43% | 53% | 45% | 47% | 51% | 53% |
数字来源:CoMensha
来自中国的受害者
据 CoMensha 统计数字显示,近年来,在荷中国贩运人口受害人数一直高居各国中的前十位。2011年1至7月间,共有来自世界各地的507名女性和100名男性成为人口贩运的受害人,而来自中国的男女分别占据各国的第六(5人)和第七位(17人)。
这一数字远远低于中国受害者人数高居各国首位的2008年。其时,在荷兰非法居留的中国人中传言如果去难民报道中心报到,就将获取在荷兰的长期居留。他们蜂拥而至,使难民临时安置中心爆满。荷兰政府只得专门租下了度假营地来安置这些中国人。尽管由于缺乏申请政治庇护的理由,他们并未得到难民身份,但其中有78人因考虑利用“B9规定”而被暂时安置。
在2000到2009年间,荷兰移民归化局共向96名中国人发放了在“B9规定”范围内的居留许可,占同期居留许可发放总数的8%,居各国第三位。2008年则高居第二位。
质疑
荷兰自民党议员 Van der Steur 在第二议院就“B9规定”的作用提出质疑。他认为,各种报告显示,近三、四年来利用这一规定的人员增加了三、四倍甚至五倍之多,而在许多情况下,外侨都是在申请庇护程序结束、未得到荷兰的居留许可之后才提出针对人口贩运来报案的。这就意味着他们将“B9规定”当成了设法留在荷兰的最后一个手段。而这种情况会耗费大量警力,效果也不尽如人意。
据荷兰组织 E-Quality 称,海牙警方发言人Wim Hoonhout也曾表示,警方已经在较长时间内感觉到有人滥用B9规定,但却无法证实这一猜测。
弱势群体
荷兰另一个关注人口贩运的组织 BlinN 在2009年进行了一项针对在押外侨的调查,调查对象中也包括20名中国女性。她们中有三人正式向警方报案并按“B9规定”得到了暂时居留许可。这些中国女性几乎全部已在荷兰非法居留数年,并靠在华人圈子里寻找工作维生。BlinN 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被迫在中国人开的美容美发店或按摩店工作,有的也在餐馆或薯条店谋生。
BlinN 认为,在荷华人普遍对雇主十分依赖,因为除身份问题外,他们还面临着语言障碍。对于他们来说,想找到其他工作十分不易。因此他们只得接受低工资、长工作日和恶劣的居住条件等不良待遇,并遭受长年累月还债负担的困扰。这种处境使他们被当作是人口贩运的受害者。这一组织发现,在荷兰,几乎没有一个专门面向弱势中国群体的援助组织。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间,BlinN 开通的中文服务热线共接到40个中国人的投诉电话。他们中有失去人身自由的女性,也有在中国餐馆工作、但工资报酬过低的男性。
荷兰警察和皇家宪兵曾经普遍认为中国人都是偷渡来到荷兰,而现在,他们也承认这一现象应该与贩运人口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