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理解到对隐私的侵犯,有时干脆是侮辱性的措施。对HIV病毒和艾滋病的无知在荷兰仍然顽固地存在。尤其在职场,由此所带来的后果有时是令人痛苦的。那些携带HIV病毒并将这一事实告诉雇主的雇员很大可能面临着负面的反应。
就职于一家医疗护理单位的罗伊两年前获悉他感染了艾滋病毒。他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的部门领导,然而他的领导却没有给予很多的理解。
“她认为我可以胜任所有的工作。她认为我有必要知会领导层和人事部,她还认为我在做理疗护理工作的时候全程必须戴手套。”
罗伊的领导将他视为传染源,会对他的同事和病人们造成威胁。然而,HIV病毒是不会通过正常的社会交往传播的。
不信任感
罗伊的故事并不罕见。很多艾滋病毒携带者都表示他们的雇主和单位领导对他们并不欢迎。艾滋基金会的调查显示,有一半的荷兰公司不愿意长期雇佣艾滋病毒携带者。此外,有八成的公司领导认为携带艾滋病毒的求职者应该在应聘时告知这一事实。
然而这是和法律相悖的。根据法律规定,求职者没有义务告知其所患的疾病,除非其所患疾病使其无法胜任应聘的职位。
然而,不信任感如此根深地固。用人单位不愿意雇佣艾滋病毒携带者,因为他们会常常生病。此外,雇主们还希望尽可能地减少其它雇员被感染的风险。艾滋基金会会长Ton Coenen表示,这也显示了人们仍然非常缺乏对艾滋病的了解。
“如果你从请病假的可能性会更高这方面看,我们从调查得知事实并非如此。艾滋病是一种慢性病,并不会导致患者请更多的病假。第二点其实是在这个问题上更严重的无知。因为仍然还存在着一种观念就是:如果在你单位里有一名艾滋病毒携带者,那么他就有潜在的可能传染其他人。如果没有性接触和血液接触,我真想像不出有这样的事发生。那样的接触在工作场所是少之又少或者是不可能有的。”
误解
据艾滋基金会称,艾滋病毒携带者被打上了耻辱的烙印,无论是被高学历者还是低学历者,无论是被雇主还是被同事。艾滋基金会从2009年开始就发起了活动来消除人们对这一慢性病的种种误解。
活动也得到了雇主组织VNO-NCW的支持。该组织认为更好地普及这方面的知识是一个解决办法。
有了这些额外的信息,可能为这些艾滋患者在工作单位赢得更多的理解。然而,罗伊却没能从他此前工作的那家医疗护理单位获得这些。他于是跳了槽,重新开始。他表示,对艾滋患者的理解和了解程度,公司与公司间都不一样:“我现在有一个新的雇主。我只能说:太棒了。我得到了支持,同事们的反应也很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