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权工作落后

荷兰人权工作落后

荷兰是欧洲最晚设立全国人权委员会的国家之一。而联合国呼吁每个成员国建立如此机构迄今已有18年。这个新的委员会将扮演的角色究竟是强是弱?荷兰政界目前仍然尚未作出决定。

荷兰人权委员会,其名称已定,但机构本身还尚未形成。对此,莱顿大学法律专家Jan-Peter Loof解释说,这或许是因为有关人权问题的各类组织都设在荷兰。

“历届政府都认为,我们已经拥有了许多旨在人权问题的组织。我们不仅有一个平等权利委员会,还有一个独立的私人监察机构和一个国家监督局。它们全都与人权事务有关,但却不涵盖所有方面。而存在的空隙则可以由一个国家人权委员会来填补。”

171个国家
在世界各地许多国家,这样一个机构已经存在。在欧洲,包括俄罗斯、塞尔维亚和荷兰在内的八个国家在这方面仍需努力赶上。目前全球共有171个国家已签署了《维也纳宣言》,承诺设立一个国家机构,以确保遵守人权和反对歧视。

狮子或羔羊
荷兰在野党民主66的议员Gerard Schouw对设立一个国家人权委员会的建议提出了三个主要的反对理由。除了财政预算和人力方面的考虑之外,他还担忧该机构的职权范围。Schouw认为人权委员会的工作重心不应该集中在向公众提供信息上,而是应该向政府和议会提供充分的、毫不妥协的顾问报告。

“总之,有关这个机构今后的角色到底将是狮子还是羔羊还存在很大的疑问。我们希望它能扮演狮子的角色:关键、重大、信息权威。我们不需要一只在人权问题上避重就轻、分发宣传册却不采取根本行动的羔羊。”

级别
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各国人权部门的质量。许多国家在这方面做得都很好,因而获得了A级。而荷兰却只有B级。

荷兰第二议院目前还未处理有关新机构的立法草案。而即使草案通过也还需要得到第一议院的批准。

Schouw议员总结说:“过去几年来,荷兰的人权工作只达到B级,这对我们在海外的形象不利。新的人权机构可以将我们推向国际人权讨论的前沿。”

不过,Loof教授和Schouw议员都坚持认为,荷兰国家人权委员会只有具备了狮子的力度和权威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而不是靠一头温顺和有名无实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