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于本周二作出判决,欧盟成员国必须给予拥欧盟成员国国籍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一个欧盟国家的许可,使得其能够在该国居住和工作。
欧洲法院是在审理一个有关一对拥有两名在出生后获得比利时国籍的孩子的柬埔寨夫妇的案子时作出上述判决的。这对夫妻中的丈夫在比利时拒绝向他发放居留许可和失业救济金后提起了诉讼。
拒绝
布鲁塞尔劳工法院向欧洲法院征询意见:是否这对夫妇根据欧盟法律可以在比利时居住和工作。
欧洲法院判决这对夫妇拥有这一权利,因为拒绝将意味着这些未成年人无法行使其作为欧盟公民的权利。
前提条件
据移民法律师Hans Langenberg称,目前还尚不清楚如何解释这一判决。在他看来,有两个前提条件:
1. 寻求在欧盟居留的人必须要有一名拥有某一欧盟成员国国籍的子女;
2. 他或她的拥有欧盟国籍的子女必须已经在一个欧盟国家居住 (已经在市政当局登记)
末日场景
对Langenberg律师而言,这将是一种所谓的末日场景: 在这种情况下,在孩子居住在欧盟国家的非欧盟籍父母可以申请临时居留签证之前,孩子首先要和他们的父母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