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歧视也是言论自由吗?

侮辱、歧视也是言论自由吗?

“同性恋者有病”“肮脏的摩洛哥人滚回自己的国家”等等,这些言论能否收到法律的制裁?荷兰人对此看法不一。

荷兰检察院举行了一个反歧视的特殊会议以此向世人发出警告,荷兰不容忍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无论是高喊“肮脏的犹太人”的足球流氓还是声称同性恋是一种有争议的生理缺陷的政客。

言论自由
荷兰跨文化交流方面的高级讲师Wasif Shadid 认为这是个很好的现象,否则荷兰会有迷失方向的危险。 他表示在言论自由的旗号下一些侮辱性的言论得到了纵容。他说:“ 以前在荷兰人们还是比较尊重持不同政见者的。而现在荷兰已快迷失了它的方向,没有任何限制。其实,绝对的言论自由是不存在的。”

侮辱与诽谤
在荷兰受侮辱者可用宪法第137条提出上诉。然而对方被定罪的几率则很低。2008年荷兰漫画家 Gregorius Nekschot因其丑化、嘲讽不同宗教的漫画而被捕。 该拘捕事件在荷兰政界引起愤慨。检察院最终决定终止此案。

阿姆斯特丹大学的社会历史学家 Erik van Ree 则主张给意见分歧一个空间并为废除宪法137条而辩护。他认为侮辱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侮辱升级到了恶意诽谤或暴力那就应绳之以法,“在唇枪舌剑之中你要用论据反驳别人的观点。隐瞒事实会让你在辩论中败下阵来。人们往往接受积极愉快的意见、观点。可是令人讨厌的、愚蠢的评论也应该让人们听听。”

公诸于众
这位社会历史学家还认为能够发表“可怕、疯狂的言论”才是真正的言论自由,种族歧视的言论也是允许的。当被问及这是否会给社会文明带来危害时他说:“我并不否认这一点。不过事务还是要看两面。 我们不应该说谁能发表意见谁不可以发表意见。再者,你就是禁止那些不中听的言论也不会真正推进社会文明。既然你无法让这些看法消失,那么与其让它暗中隐藏还不如让它公诸于众。”

威尔德斯
高级讲师Wasif Shadid则认为荷兰的政坛精英们应对此采取强硬的举措。尤其是因为反对伊斯兰教的自由党党魁威尔德斯的到来使侮辱成了极其平常的事。Wasif Shadid说:“当前的荷兰政治家们不敢抵制这股潮流。但是政府必须制定有关社会风化的规则,明确规定什么是允许的什么不允许。”

自由党领导人威尔德斯因发表侮辱伊斯兰教的言论以及散布仇恨和歧视的观点而被审判。该案件对言论自由来说也具有重要意义。检察院认为他的言论不是针对伊斯兰教人而是伊斯兰教,而对某一宗教发表批评性的言论并不犯法。因此检察院已要求法庭开释威尔德斯。该案目前还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