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不得再将有孩子的被遣返家庭赶到大街上。欧盟委员会认为,这一行为违背了包括荷兰在内的欧洲国家共同签定的欧洲社会宪章。
日前,荷兰儿童权益组织“Defense for Children”就荷兰政府将被遣返家庭、尤其是有年幼孩子的被遣返家庭赶到大街上的做法提起上诉。欧洲社会权益委员会(ECSR)对此案的判决是:荷兰不得再将有孩子的被遣返家庭赶到大街上。该委员会还指出:每一个生命都应得到尊重。
目前,荷兰政府给予被遣返家庭12周的时间做遣返准备。如果此后这些被遣返家庭不愿合作,或不具备有效的出境证件,那么他们将被扫地出门、流落街头。
被遣返儿童
据估计,上述情形在实践中已牵涉到近几百名年幼儿童。欧洲社会权益委员会认为,迫使儿童流离失所是不人道的行为。荷兰政府也因此侵犯了欧洲社会宪章。荷兰儿童权益组织“Defense for Children”的儿童法学家Carla van Os 说:“我曾接到过因无处栖身而夜宿公园的被遣返儿童的求救电话。所幸的是,一些荷兰人也对此表示愤然,进而向这些家庭伸出了援助之手。”
荷兰看守内阁司法大臣巴林(Hirsch Ballin)几个月前也表示愿意重新审视荷兰的遣返政策。荷兰政府不可就欧盟委员会作出的判决提出上诉。对此,荷兰寻求庇护者律师联合会的Loes Vellenga欣慰地说:“法院也不得不依据这项判决对政府施加压力为被遣返家庭提供栖身之处。”
政策收紧
欧洲各国在庇护政策方面历来都是各自为阵。为了限制来荷寻求庇护者的数量和防止被遣返者在荷兰寻求庇护者收容中心长期滞留,荷兰政府在2001年出台了新的庇护法,以此收紧本国的庇护收容政策。
如果荷兰政府要重新审视其庇护收容政策,它将很可能再次借鉴所谓“德国模式”。德国的庇护收容政策不对被遣返家庭设置遣返期限。
不遵守职责
欧盟委员会的此项判决虽然只是针对荷兰,可是,其它欧盟国家也并不都在庇护收容方面自觉地履行了职责。尤其在南欧,为寻求庇护者提供收容的职责往往落到教会组织的头上。政府部门由此也可免受指责。
尽管如此,荷兰全国无身份者援助中心(Landelijke Ongedocumenteerden Steunpunt)的Rian Ederveen认为,欧洲委员会的此次判决还是会对和荷兰有相似庇护政策的国家有所影响。她说:“我估计,法国政府就有可能因此改进被遣返家庭的收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