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来失去了希望?厌倦了生命?荷兰“死亡权力”协会(Right to Die Association,简称NVVE)新近创立了一个自杀网站,向有意结束生命的人们提供各种自杀途径。
协会理事长德容女士(Petra de Jong)介绍说,创立网站的初衷是为了帮助自愿死亡的人平静祥和地离开人世,而不是以卧轨、自焚等令人毛骨悚然的方法了结生命。
然而这样一个网站的存在是否会鼓励人们自杀呢?德容女士对此表示否定:“首先,网站只面向会员,人们只能通过专用的密码登陆网站。”也就是说你只有成为“死亡权力”协会的会员,才能浏览网站上的信息。会员的注册费为每年17.5欧元。
尽管如此,事实证明却不尽然。我台的几名记者在没有专用密码的情况下成功地登陆网站。对此,协会将其归咎于人为错误。在我们指出这一点后,网站终于禁止非会员登陆。
使用药物自杀
该网站全面介绍了如何使用药物自杀,并且指明了这些药物在哪些国家可以获得,以及它们的专用名称。此外,网站还详细介绍了使用药物自杀的步骤。以下内容便摘自这个自杀网站:
使用药物自杀有两种主要的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服用快速生效并且效用持久的安眠药,外加在头上套一个塑料袋,这样你就死于窒息。
第二种途径是混合服用烈性药物、安眠药以及止吐剂,防止呕吐。这样一来自杀者将死于心搏骤停或窒息。
安乐死
荷兰每年共有大约1500人自杀,其中很大一部分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死亡权力”协会理事长德容女士解释道:“这部分人会说‘我的生命已经到了尽头,但我并没有患上绝症,所以无法获得安乐死。’当然也有一些人重病缠身,但医生却不愿意为其实施安乐死。”
在荷兰,安乐死的实施必须满足特定的标准才属于合法。这些严格的规定包括病人的安乐死要求是自愿的,并且经过深思熟虑;病人的痛苦无法继续承受,同时病情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等。尽管许多医生将所谓的痛苦视为病人身体上承受的病痛折磨,但荷兰“死亡权利”协会却认为心理上的痛苦也是一个要求安乐死的正当理由。
帮助
Truus Hoyinck自1991年起成为“死亡权利”协会的会员。她对协会积极地帮助有意自杀的人表示认同。“我相信自决这一说。几年前我从苏格兰订购了一本有关自杀的书。我认为那是本很糟糕的书,因为书中说你必须在头上套个塑料袋,然后等待被窒息。因此如果有更好的方法,我绝对支持。”
善后
自杀有时候也会出错。这个自杀网站的“善后”一栏写着,如果自杀失败,协会“随时愿意分享经验。”
荷兰人以及外国人都可以成为荷兰“死亡权利”协会的会员。新创立的这个自杀网站目前还提供了部分英文信息,但据协会介绍,虽然有大量来自国外的需要,但网站并不对外国人提供实施安乐死医生的信息以及其他进一步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