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荷兰,正式的托儿形式包括日托所、校外托管所、家庭托儿所。
孩子生下来由谁来看,在荷兰可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很多人在这上面是靠不上自己的父母的,要么因为父母年迈力不从心,要么因为自己的家离父母太远接送不方便(荷兰人通常不会让自己的孩子长期寄宿在(外)祖父母家),要么因为父母愿意享受轻松晚年经常度假而没法在固定时间内帮忙,而且很多人也认为这并不是自己父母应承担的义务。在没有父母帮忙的情况下,双职工家庭大多会去选择正规的托儿服务。
托儿形式
在荷兰,正式的托儿形式包括日托所、校外托管所、家庭托儿所。按2005年1月1日实行的《托儿法》规定,上述三者所属的儿童托管服务中心须在市政厅登记,孩子家长才能得到政府发给的托儿津贴。
日托所
日托所为0 至4岁儿童开设,婴儿满6周即可送去,大部分人会选择在孩子3个月大时才送去(荷兰的产假通常是16周,生孩子前休4至6周,之后休三个月左右)。
托儿所每个老师允许带几个孩子有严格规定,0-1岁:4个孩子1个老师;1-2岁:5个孩子1个老师;2-3岁:6个孩子1个老师;3-4岁:8个孩子1个老师。
托儿所班级大小也有规定,0-1岁的班级最多12个孩子,0-4岁的班级最多16个孩子(这种混合班里1岁以下的孩子不得超过8个)。班级可按不同形式组合:同龄的孩子在一起组成”横向班”,不同年龄的孩子组成的混合班也就是所谓的”纵向班”。
日托所所有工作日开门,每天10小时。幼教工作人员必须有相应的文凭。
校外托管所
校外托管所接收4至12岁儿童,放学后或在假期中儿童可去那里,放学后会有专人去学校接孩子(托管所一般在学校附近,大一些的孩子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自己去)。有的托管所也提供早晨上学前照管孩子并将孩子送去学校的服务,因为一般的小学不会早于8:30开门,而很多家长得在9点开始上班。
校外托管所每组最多20人,1个老师负责10个孩子。这里的老师也得有所要求的文凭。孩子们可以在这里看书、玩游戏、画画、玩电脑(通常有严格时间规定)、在操场上踢球等。各托管中心还会安排各类活动,比如说教小朋友烤奶酪面包或苹果派、做手工等,成果可以带回家。
家庭托儿所
如果你选择灵活的、有家庭气氛的托儿方式,通过家庭托儿服务处(起中介作用,同时也负责质量监督)安排家庭托儿所是相当合适的。原则上,针对日托所和校外托管所的质量要求也适用于家庭托儿所。孩子可去开家庭托儿所的人家里,这个人也可以来你家里,1个人最多可看4个孩子,带孩子的人自己的子女不包括在内。
如果你自己找到了看孩子的人,比如说邻居、朋友,也可以是孩子的(外)祖父母,你可以跟他们一起去家庭托儿服务处登记,服务处将会负责办理各种手续并会帮你把质量关。如果这家服务处是在市政府登记的,孩子家长也可得到政府发放的托儿津贴。
托儿费与津贴
托儿费在荷兰由三方负责 – 父母、雇主和政府。父母支付给儿童托管服务中心全额托儿费;雇主必须向政府交纳固定份额的托儿补助费;政府通过税务局发给家长津贴,这一津贴包括两个部分:托儿费的三分之一每人有份,是不跟收入挂钩的,另一部分则根据家长收入而定。
2008年,政府发放津贴时所需参照的最高价格对上述三种托儿形式是一样的 – 每小时6.10欧元。每家儿童托管服务中心则可根据需要定出自己的价格,一般情况下和政府定价相差不会太多。
仍然不太理想
因托儿机构招收人数有限,在很多地方你需要等很长时间才能有位置。有些人在刚怀孕时就得为孩子去托儿所登记报名,登记表上在孩子名字一栏只能填”某某婴儿”,性别栏填”不详”。
托儿机构开门时间也往往同家长工作时间不统一,工作地点远一点的就很麻烦。范德威女士工作家庭兼顾,每周工作4天,先生也工作4天,这样他们8个月大的儿子每周只需去3天托儿所。两人分工明确,爸爸送,妈妈接。范德威女士:”我们这家托儿所还算好的,早上7点就开门,到晚上6:30。”
因为是在另一城市工作,范德威女士每次需要赶火车回去接孩子,有时火车晚点,等她到了托儿所已经晚了几分钟:”这时候,托儿所里只剩下一个老师和我的孩子。虽然老师没有任何责备的话语,甚至也没有流露一丝不快,但我当家长的就很不好意思。一次两次还可以说得过去,次数多了就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所以现在快下班时我总是很紧张,生怕错过一班火车或火车误点。”
“其实最怕的是孩子生病,这时我就只能请假在家。如果孩子在托儿所里发了烧,人家一个电话打来,我就得放下一切往家冲,去把孩子接回来。” 范德威女士道出了有孩子在托儿所的双职工最头痛的事情。
一部分人出于上述原因情愿通过保姆中介公司找国外来的保姆(她们在这里按规定最多只能待一年),或自己雇用保姆(通常是黑户居民,在荷兰有很多中国人使用这一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你当然就得不到政府的津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