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欧盟各成员国公民在申请护照或身份证时,将必须统一打录指纹。
这一措施意在便于查实身份证件的使用者是否是真正的持件人。此前,本措施已在德国和瑞典等国得到应用。
打录下来的指纹将被存入一个集成信息板,并在中央信息库中保存。申请每一本证件者都需打录四个指纹,而其中的两个将被输入集成信息板。
一家保护公民隐私的机构曾试图阻止这一措施的实施,但上周五,欧洲法庭作出了同意使用指纹的判决。
许多住在国外的荷兰人也对此措施表示不满。因为,在护照需要延期的情况下,他们有时不得不长途跋涉几百公里,专程到可以收录指纹的荷兰驻外领事馆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