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议会中的反对党认为太多的人滥用了这种途径,并且要求政府加大行动对其进行阻止。事实上从欧洲其他国家间接移民至少在2004年欧盟新增十个成员国时就已经存在。而对于最初的成员国来说,这种移民渠道的历史则更久。然而前来荷兰的准移民也只是从2005年荷兰上届政府对政策进一步收紧后才开始利用这条途径。
爱的自由
许多人并不觉得准移民从欧洲其他国家绕道获取荷兰居留的做法有什么不对。绿色左翼联盟议员Naima Azough甚至视之为一种基本的权利,”这并非作假或滥用。而是准移民在运用与住在荷兰的法国人、意大利人或波兰人同样的权利,换句话说就是爱的自由。”
比如说,某位已经入荷兰籍的移民因为种种原因很难帮配偶或子女搞到居留许可。于是这个人就在比利时租住一个公寓大约6个月的时间,同时邀请家庭成员或配偶到比利时,并在那里为他们办理居留许可。
比利时的移民家庭团聚政策比荷兰宽松。年龄限制更加灵活变通,收入要求更低,而且申请费用也比荷兰便宜得多。当手续办成后,团聚的一家人便搬回荷兰。而荷兰也必须承认比利时发放的居留签证。
人数
在过去的几年中,越来越多的准移民通过这种方式在荷兰获得了合法居留。只是不知道确切到底有多少。右翼自由党议员弗里茨玛(Sietse Fritsma)估计,每年大约有1500人以这种渠道获得居留。荷兰移民归化局从去年才刚刚开始对利用”欧洲途径”的准移民进行登记。
荷兰司法部倒是公布了其针对欧盟以外基于家庭团聚而获得荷兰居留许可的移民人数的初步估计。2005年的人数为350名;2006年240人,2007年则为490人。然而这些数据是否完整还并不明确。
荷兰司法国务秘书阿贝莱克(Nebahat Albayrak)已经指派了一项调查,以查明究竟是哪些人在利用欧洲途径“绕道”移民荷兰以及个中原因。在计划打击有可能的作假行为的同时,阿贝莱克还表示:”关于这个问题展开辩论不能不考虑荷兰是欧盟创始成员国之一的事实。当时,荷兰据理力争,也最终促成了欧洲的自由通行。”
如今,自由通行早已成为欧盟的核心价值之一。荷兰当然也永远不会对这一原则提出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