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死刑方式引起的争议

注射死刑方式引起的争议

失去知觉
"美国几乎所有使用注射死刑方式的州都使用三剂不同的药物," 荷兰律师巴特·斯塔伯特(Bart Stapert)说,"目前已证明第一剂药物,也就是使人失去知觉的药物经常不起作用。" 第二剂药物致使全身肌肉瘫痪,第三剂使心脏停止跳动。迈阿密大学特丽莎·茨莫斯(Teresa Zimmers)博士参与了对各州使用注射死刑所作的调查研究,据她了解,很多州使用1克第一种药剂,死刑犯的体重并没被考虑在内。她说:"我们看了不同的执行过程,得出的结论是对一部分死刑犯来说,给他们所用的药物剂量只够将其麻醉5至10分钟。"
 

矛盾的现实
没有人去检查一下犯人是否真正失去知觉。尽管听上去也许很矛盾,使用药物注射执行死刑本身是因为这种方式更为人道。美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多年来一直在变,枪决、绞刑、坐电椅都曾被用来作为处决死刑犯的方法,人们一直在寻找更为人道的方式。
 

现在的问题是按照如今的标准注射死刑是否仍是人道的,这里就要提到美国宪法,第八条修正案规定不得施与残酷的、逾常的刑罚。茨莫斯博士说,她和她的同事所作的研究的目的是希望引起社会针对第八条修正案对死刑进行讨论。
 

在美国,公众支持死刑主要是因为人们相信使用药物注射执行死刑是人道的方式,茨莫斯博士认为,通过证实这一方式并不总是很人道的,人们也许会对死刑有不同的看法。
 

公众讨论
在美国,关于死刑的公众讨论重又兴起。而在被判死刑人数最多的中国,人们也在重新考虑死刑的执行方式。斯塔伯特说,中国正如美国从前一样,从枪决过渡到注射死刑。
 

中国决定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致使所判处的死刑有所减少,这是包括国际特赦组织等在内的人权组织从不同渠道了解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