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海燕论中国性工作者的私生活

叶海燕:性工作者的私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荷兰在线特约专栏)在关注性工作者权益的这几年里,有两个故事,一直困扰着我。

其一。曾经在卡拉OK上班的女孩,认识了年轻的公务员,并成为他的妻子。她嫁到婆家后,生下一个儿子,是典型的贤妻良母。不想,有一天在小区遇到了以前上班的同事。没几天,小区里便传来关于她的风言风语。即便她个人无所谓,可公公婆婆、孩子也会面对压力。夫妻俩只好卖了那栋房子,搬到别的地方去生活。结果在另一个地方,又遇上了那个搬弄是非的女人。她再也承受不住内心的压力,在网上对一个信任的人讲出了这个经历。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爱上客人的姐妹。本来是客人的男人,成为了她深爱的男友。她们同居了三年。有一天警察来扫黄,认定他的男朋友是嫖客,因为卖淫嫖娼要把她们抓去。不管她如何解释,说这个男人是他喜欢的男人,她没有收他的钱。他们之间,不是“那种”关系。警察还是不信,要带走他的男人,逼得她不得不跳楼来证明。她就真的从三楼跳下来,后来警察也怕事情闹大,闹出人命,就撤退了。她拼命保住了自己的男人。

从这两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来,性工作者的隐私,私生活是不被尊重的。不管她是否在工作场所,不管她是否脱离了行业。人们都不愿意放弃对他们的歧视与伤害。这种惯性的歧视与伤害,真的很难放下吗?

在我看来,性工作者是和所有人一样的普通人。但在很多人眼里,她们是不普通的,这种有差异的眼光就是一种歧视。正因为有了这样的眼光,性工作者的感受和权利容易被忽略。人们不习惯用自己的心去理解性工作者。有一些人认为他是和性工作者不一样的人,性工作者会做的事情(负面的,不好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他在内心里就定位性工作者群体是一个没有知识,没有思想,没有一切美好品质的“灰色群体”。简单地说,他并没有把性工作者当成有血有肉,有感知的人,因此,也就无法去理解,性工作者做为一个人的普通生活,或者说私生活。

实际上我所了解到的大部分性工作者把“工作”和“生活”是分得很清楚的。同样是她接触的男人,但她把“顾客”和“朋友”分得很清楚。同样是她接触的女人,她把女人分成圈内人和圈外人。

对于顾客,当然会以服务者的姿态去交流,谈的是价钱和服务质量。而对朋友,则闭口不谈钱,会像别的女生一样,给自己喜欢的男人买衣服,买礼物,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家庭。客人留下来是包夜要付更多的费用,而朋友留下来是陪伴她,她会谢绝客人的“骚扰”。尽管那会让她有经济上的损失,但她也不介意。她会带上自己的姐妹与朋友一道吃饭喝酒,然后像所有相爱的男女一样平淡地过一夜。

跟客人在一起吃饭,一定是客人买单。这是行内的规矩,不得倒贴客人。而跟朋友在一起吃饭,大多情况下,是自己抢着买单。一般性工作者都比较理解自己工薪族朋友的难处,她认为自己赚钱比较容易,他们赚钱太辛苦,因此,会抢着去付帐。实际上,她赚钱更艰难,只是她更愿意去舍弃。

跟圈内的女人,谈圈内的事情。但跟圈外的女人,绝对不提圈内的事。她们把“做这一行”的人跟不做这一行的人,分得很清。如果是一起吃饭喝酒,她们会下意识地去保护不做这一行的女人,不让她喝太多的酒,也不让她被在座的男性轻浮。当有男人轻浮一个圈外的女孩子,她会站出来说,“她不是做这一行的,你不要动人家。要喝酒,我陪你!”她们在捍卫圈外女性的尊严,这种坚决与主动性,我在跟她们一起生活的时候,经历过多次。

性工作者的私生活,就是一个完全放弃了性工作者这个职业身份的生活。像许多平常人家的女子一样,素颜简衣,平淡从容。可是,很多人做不到让她们平淡下来。越是她打扮得平常一些,清纯一些。他们越是怒不可遏,愈加想揭发她。认为她在装纯洁,欺骗世人。他们就希望性工作者走到哪里,都穿着性感暴露,浓妆艳抹去接受世人的嘲笑,歧视的眼光,使她们永远处在低人一等的地位。

尊重性工作者的私生活,其实很简单。就把性工作者当成平常的你去理解就够了,在公共空间,要撇开与她工作相关部分的所有内容。

比如:不要问性工作者在哪儿上班,一个月多少钱,平时上班干什么。

更不要明知故问地在有其他人在场时问,“客人对你好吗?有没有收到假的钞票?”“你跟客人做爱有高潮吗?”

性对于所有人来说,在公共空间都是一个暖昧的话题,对于性工作者来说,也是避讳的。

尊重性工作者的私生活,就不要把性工作者身边的所有男人都当成嫖客,把她身边所有的女人都当成性工作者。也不要认为,性工作者但凡是跟异性接触,就是在性交易,她有可能只是在见朋友。

尊重性工作者的私生活,就要认可性工作者,除了做性工作,也会有别的追求,比如她会去学习,去参加社交活动,会上微博。而在离开她的工作场所的空间里与她交往时,请保持良好的教养,这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她人的尊重。

(原题:如何理解性工作者的私生活。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不代表本网观点。)

叶海燕
叶海燕

叶海燕,女权主义者,社会第八阶层草根(共九层)。淘宝店主,女性社会活动者,人权捍卫者。“校长开房找我”、“十元店性工作者生存调查”、“街头举牌主张性工作合法化”事件当事人。民间女权工作室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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