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律师上书建议同性婚姻合法化

5月17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不再恐同日”。荷兰在线记者今独家获悉,来自北京、上海等地的10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尽快展开立法调研,赋予同性恋者平等的结婚权,并对现存的歧视同性恋的法律法规予以废止。

同性恋者遭遇歧视现象严重
每年的5月17日是“国际不再恐同日”,该纪念日的设立源于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册中除名,目的是为了消除人们对同性恋的恐惧和误解。

“我们是一群关注公民平等权的律师。我们认为同性恋者应享有与异性恋者平等的权利,保障同性恋者的权利符合我国宪法的精神与和谐社会的大局!”——5月16日,来自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10名律师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简称“法工委”),建议法工委尽快展开立法调研,进而通过修改现有法律或拟定新法律的形式赋予同性恋人群本应享有的婚姻相关的权利。

联名信还建议逐步对现存的歧视同性恋的法律法规予以废止,如上海以结婚为标准限购的政策,并在其他立法或修法过程中考虑同性恋者的平等法律地位。“考虑到同性婚姻与传统婚姻观念(如“结婚生子”)尚存一定冲突,可参考英国等国的作法就同性伴侣单独立法,创立一种类似于婚姻的准婚姻的法律地位”,联名信指出。

建议信的发起人——北京律师黄溢智在接受荷兰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消除针对同性恋的歧视,最有效也是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在法律上承认同性伴侣婚姻权,并保障其作为配偶或伴侣的相关权利,这有利于宣传健康向上的同性恋文化,让公众正确认识同性恋,尊重同性恋者的权利。“虽然法律建议不必然导致法律程序启动,但我们就是想让全国人大听到民间这个呼声,让他们了解到民间权利需求的迫切性”,黄溢智对记者表示。

建议信的另一名发起人北京律师刘巍则认为,法律保障的缺失导致了同性伴侣间关系的不稳定。很多同性恋者迫于家庭和社会的压力而隐藏自己的性取向选择和异性结婚,这不仅伤害了异性恋配偶,同性恋自身也承受巨大痛苦和压力,家庭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加。而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更导致了很多社会不稳定行为的发生,如同性性侵犯、艾滋病威胁、抑郁症和高自杀率等。

4000万同性恋者应享有同等权利
黄溢智和刘巍的倡议迅速得到了上海、广州和西安等城市的8位律师的响应。来自广东的律师毛宏伟指出,同性伴侣在中国无法依据《婚姻法》结婚,因而在法律上无合法身份,从而其相应的各项权利都无法实现,如同性伴侣共同生活却无法像夫妻一样共有财产、同性伴侣共同置业存在限制,如上海的同性伴侣因政策限制而无法购买房产等。

同性伴侣除了无法共有财产之外,广东律师庞琨还补充道:“同性伴侣没有对方财产的继承权也没有共同收养子女的权利;同性伴侣间相互扶养的义务不受法律规范;同时,《婚姻法》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这些法律反面禁止的事项亦无法适用于同性伴侣。”

来自郑州的刘伟律师表示,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心理对同性恋的权威解释是一个人无论在性爱、心理、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这一不同于异性恋的倾向是先天形成且无法改变的。按照世界公认数据,即同性恋人口占人口总数的4%~6%的比例,中国内地的同性恋总人数超过4000万人。作为我国公民,这一群体的权益同样需要我国法律的保护。

长沙律师周文颖和西安律师张麦昌对此表示认同,他们认为,性倾向是与生俱来的不可改变的禀性,同性恋者就不应因为性取向在法律上遭受区别对待。婚姻自由权作为我国公民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不仅保护异性恋,还应保护同性恋,这是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基本原则的应有之义。

同性婚姻合法化具有民意基础
针对社会上有人声称“同性婚姻在中国太超前”的说法,联名律师均表示无法认同,称同性婚姻合法化目前已有一定的民意基础,不可继续拖延。

黄溢智律师表示,关乎一个人群的平等权利的议题没有超前或不超前之说,同性恋人群虽然仅占总人口的一小部分,但他们有着急切的权利需求,同性婚姻合法化已具民意基础,“目前面向大众的科普工作一直在进行,而官方对此却没有正确的认识,对同性恋这一并不罕见的社会现象缺乏了解,他们恰恰是需要被科普的对象。权利的平等不是由人数多少来定的,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同样占人群的一小部分,难道我们不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保护么?” 黄溢智对记者说。

据上海律师李珺和天津律师刘德起介绍,随着中国改革开放30年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观念的巨大进步以及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也在提高。从2001年开始,社会学家李银河每年坚持向两会提交关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2011年网易女人推出了《你怎么看同性恋和同性婚姻》的大调查,共有31055位网友参与了投票。网友的投票结果显示:超过70%的人,能够接受同性恋。“这表明公众已经开始认可同性恋,讨论同性婚姻合法化并非激进而是具有民意基础。”

参与此次联名的济南律师刘书庆还注意到最近国际上关于同性婚姻的立法动向,他表示,2013年4月17日,新西兰议会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成为世界第13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国家,亚太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国家。而紧接着4月23日,法国议会也通过同性婚姻及收养子女法案。就在上周美国明尼苏达州众议院通过同性婚姻法案,为该州成为美国第12个同性婚姻合法的州迈出重要一步。国际上在此方面的立法实践为中国提供了借鉴。

Lei Ma
Lei Ma

记者、编辑。毕业于阿姆斯特丹大学,主修国际法律。开若干专栏,有多年中荷媒体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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