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艾滋病日:歧视比疾病更可怕

今天是全球第25个“世界艾滋病日”,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中国在防治艾滋病和保障艾滋病感染者权益方面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但艾滋病感染者在就业就医等方面仍然面临重重困境,荷兰在线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就业难
江西首例艾滋就业歧视案

对于许多中国艾滋病感染者来说,讨一份可以谋生的工作原本不易,但如果想要在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则是难上加难。

来自江西的小齐(化名)显然对此有更深的体会。今年6月5日,他报名参加进贤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他一路顺利过关,以优异的成绩分别通过笔试、面试,如果体检正常,他将很快成为进贤县温圳镇中心小学的一名人民教师。

然而,命运却给小齐开了个天大的玩笑。9月3日,小齐收到了进贤县教体局的告知书,告知因为小齐感染了艾滋病,因此不予录取。11月26日,小齐在一怒之下聘请律师向进贤县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进贤县教体局侵犯其平等就业权,要求法院责令教体局重新作出招录行为。

小齐的代理律师——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祥勇在接受荷兰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艾滋病感染者在就业方面普遍面临歧视,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真正诉诸法律的并不多,如果法院在7日内同意立案,这将是江西省首例艾滋就业歧视案。

张祥勇告诉记者,因为各地事业单位尚未出台自己的体检标准,因此单位在招聘时往往普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下文简称为《体检标准》),但该标准对艾滋病感染者存在明显歧视。

其次,《体检标准》与上位法存在冲突,《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艾滋病防治条例》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他们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两部法律法规系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分别制定颁布的,系上位法,而《体检标准》系下位法,下位法不能违背上位法”,张祥勇对记者说。

张祥勇同时表示自己对法院立案持乐观态度,“我们符合所有的立案条件,也已提交了所有的证据材料,法院立案应该问题不大”。

公务员体检标准成众矢之的
荷兰在线记者发现,小齐案并非个例,自2010年8月至今,中国目前已发生了至少三起正式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艾滋就业歧视案,分别是2010年8月的“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2010年9月的“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四川再现”和2011年10月的“贵州艾滋就业歧视第一案”。另言之,如果小齐的起诉法院顺利立案的话,将成为中国第四起艾滋就业歧视案。

记者还发现,上述四起案件呈现惊人相似,四位原告均是在参加教师职业招聘的过程中,在通过笔试和面试之后,因为体检HIV呈阳性而被当地相关政府部门拒绝录用,而拒录的依据均是《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存在的这一问题目前已引起了一些医学界和法律界人士的反对。11月29日,上述四起艾滋就业歧视案的六位代理律师联名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建议审查《体检标准》的合法性问题,并删除或修改该标准中造成对艾滋病感染者歧视的条款,消除对于艾滋病感染者的制度性健康歧视。

而在更早的由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中国艾滋病防治协会和北大清华等机构于2011年7月联合举办的反就业、职业歧视研讨会上,卫生部疾病控制专家委员会委员、社科院教授李楯曾表示,《体检标准》效力远低于《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卫生部不应保持沉默,应积极地与人社部会商修改《体检标准》,“法律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平等对待、不歧视,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予以有限的区别对待或人身、行为限制”。

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中心主任吴尊友教授则表示,从全球来看,特别是抗病毒治疗药物问世以来,因职业暴露造成的艾滋病感染基本没有,在中国迄今也没有发生过一例由于职业暴露造成的感染,因此,艾滋病感染者作公务员、教师,从事一般工作,不会造成艾滋病的传播。

就医难
艾滋病人就医遭拒惊动中央

除了在求职方面屡屡受挫之外,中国的艾滋病感染者在就医时也经常遭遇推诿和拒诊。

11月13日,天津一家关爱艾滋病病人的组织负责人李虎在微博上爆料称,天津一感染者晓峰因肺癌急需手术治疗,但接连遭遇天津市肿瘤医院和北京地坛医院拒绝,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晓峰只能隐瞒病情并在第三家医院手术成功。

李虎的微博立即引发了大批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有网友斥责晓峰隐瞒病情手术为医护人员带来感染风险,但绝大多数网友对此表示理解,认为晓峰隐瞒病情系无奈之举,医院不该拒收及歧视艾滋病患者。

舆论的强烈关注甚至惊动了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据中国媒体11月23日报道,李克强在看到新闻报道后立即专门给卫生部主要负责人员打电话,要求卫生部门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艾滋病人接受医疗救治的权利。而天津市卫生部随后也表示,目前已确认肿瘤医院存在推诿病人问题,将追究该院相关人员责任。

荷兰在线记者调查发现,晓峰求医遭拒并非个例,许多艾滋病感染者都曾多多少少遭遇过类似情况。

“重庆爱助之家感染者互助小组”是重庆一家由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组成的互助民间组织。11月22日,该组织通过微博晒出了一封致重庆市卫生局局长屈谦的公开信。

该公开信表示,小组成员在看到晓峰的新闻报道后深感共鸣,目前该组织10余个骨干志愿者中的2位就曾有被医院拒绝手术的遭遇。该组织成员小白因慢性肾病需做肾活检手术,但因重庆某医院拒绝手术,小白在辗转一年后终于在上海某医院进行了手术,但活检显示其已失去了近半的肾脏功能,“从重庆到上海,我走过的不仅是遥远的路途,更是心中不尽的痛苦和酸楚”,小白在公开信中自述道。

“以重庆现有医疗水平,原本完全可在本地完成绝大多数手术,但无奈只能转到成都、上海等地救治,有的病友因不能及时治疗还出现比较严重的后遗症。艾滋病已给大家带来伤痛,现在还要面对医院拒诊的打击,我们实在难以承受,李克强副总理的指示给了我们信心,(我们)借此机会表达我们的心声,恳请解决我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公开信最后表示。

医院拒治系上级纵容?
那么,造成天津、重庆发生上述个例的根源何在呢?社科院教授李楯在11月25日致卫生部的公开信中认为,艾滋病患者就医难的根源在于卫生部系统官员和医院在《艾滋病防治条例》的实施和执行上的不到位。

公开信表示,艾滋病条例第41条中规定了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但从该条例出台实施以来,卫生部系统的官员及卫生部下属机构的公职人员时常发布与前述法规规定相悖、与自己官方身份不符的言论,宣称条例实施有难度,即使实施也要有个过程,或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在“定点医院”设立传染病之外的其他科室(如外科、五官科等),“由此,一些三甲级的综合性医院的医政官员公开表示他们不接治艾滋病感染者的其他疾病,不是拒治,而是转诊,卫生部系统在实际上是纵容了属下的医院公然违法的行为”。

公益组织负责人:歧视比艾滋更可怕
艾滋病感染者在就业就医上遭遇困境,他们在生活的其他方面是否也同样遭受歧视呢?荷兰在线记者还就此采访了南京非营利公益机构天下公的负责人程渊。

程渊首先表示,艾滋病感染者的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小齐案值得关注,如果各行各业都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来招聘的话,艾滋病感染者就无法找到任何工作。《体检条例》充斥着对年龄、性别、残障和艾滋等各种各样的歧视条款,称得上是最具歧视性的规章制度,“《体检条例》或许体现了一种典型的官员思维,即他们在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时,总希望挑选最完美的人,但无论他们是抱着怎样的初衷,都不应当将歧视合法化,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

在谈及到晓峰手术被拒事件时,程渊指出,目前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人被医院拒诊、拒治的现象在各地非常普遍,医疗机构原本应当是对艾滋病最清楚、最应科学对待的机构,“但事实上它们却普遍对艾滋病比较避讳,连医学专业人员都在逃避,他们的做法实际上是在加重对艾滋病人的歧视,对社会歧视推波助澜”。

“目前在国内,艾滋病感染者不仅在就业就医方面遭受困境,在家庭关系、婚恋、受教育和康复医疗等各个方面都面临歧视,许多感染者因此过上类似于被世界隔绝的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来自社会的歧视比艾滋病本身带来的影响更大、更加可怕”, 程渊最后对记者表示。

延伸阅读:HIV/AIDS: 五大事实

荷兰在线
荷兰在线

荷兰在线以荷兰为中心、欧洲为视角,与全球华语世代一起发现各种前沿及有趣的创新项目。我们想通过各种脑洞大开的故事,改变创新在大众文化中遇到的困窘与误解:创新其实是一个个小灵感的累积,离你我都不远,它是很好玩的事情,而且会越玩越high!

扫码分享给微信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