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等晒家底是开天辟地的大事”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常委集体“晒家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络实名制立法先后引发热议。1月1日,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田湘波在接受荷兰在线采访时表示,七常委“晒家底”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已难产26年的官员财产申报立法前景乐观。网络实名制虽不会压制微博反腐,但在现阶段中国,保障网络监督比调控更重要。

微博反腐进入成熟阶段
从“表哥”杨达才到“表叔”李德金,从不雅视频当事人雷政富到签署离婚承诺书的单增德,在过去的2012年中,中国网络反腐持续发威,尤以微博反腐为最大亮点。

据上海交通大学12月25日发布的《2012年中国微博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微博反腐迅速发展,进入成熟阶段。在广受关注的15起真实网络反腐案件中,共有6起通过微博举报,占比40%。其余9起案件,微博虽然没有直接充当举报平台,但是其产生的巨大转发量对案情的推动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正当中国民众在为网络反腐欢呼雀跃之时,仅三日后的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要求实名网络实名制,即日生效。

中国官媒称该法律的目的系为加强网络个人信息保护,但有不少网民担心实名制会限制言论自由,加大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增加普通民众的网络举报成本。

知名作家刘逸明认为,上述法律虽名为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实则是算计网民,进行心理暗示,实行网上禁言。立法使用“信息保护”这一模棱两可的词,把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内容管制混为一谈,不知道立法者是不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还是故意以保护信息为名行打击言论自由之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在认证微博中则表示,早年韩国曾实行过类似法律,结果不仅限制公民表达自由,而且因黑客攻击和不良商人的功利操作,造成公民信息大量泄漏,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后来又不得不废除该项法案。

面对网民的质疑,新华社发表评论文章回应称不需畏惧新的网络政策,该法律不会伤害网民,而是将有助保证其法律权益及隐私。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则表示,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利包括利用网络,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一些公众担心出台这个决定会影响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发表监督批评意见、揭露腐败行为,这是没有必要的。

保障网络监督比调控更重要
微博反腐在反腐败中的地位和效果如何?网络实名制是否会打压民众网络反腐热情?

田湘波向记者介绍,网络反腐的实质是一种舆论监督。与传统舆论监督方式相比,网络监督更直接、更彻底、更真实、更尖锐、更隐蔽、更能保护监督者的合法权益。而作为一种新兴的反腐工具和手段,微博反腐具有四个方面的优越性:具有及时快捷、广泛便利的特点;具有准入零门槛、低成本的特点;具有公开透明、虚拟匿名的特点;具有立体直观、生动形象的特点。“网络舆论监督在中国发挥了传统舆论监督所不能发挥的作用。许多大案要案都是由网民举报的,惩处的速度非常快,治理腐败的效果显著,这是一种真正的公民监督”,田湘波对记者说。

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田湘波认为不会打击民众网络反腐的热情和效果。他表示,网络舆论监督总是与同时施加的网络舆论调控一同存在的。网络舆论监督如果没有宪法的根据和具体法规的保障,是不可能有效实施的。网络舆论调控的必要性在于,网络媒介有可能仰仗其“自由性”而滥用民主权利,有些网民可能会利用网络进行恶意诽谤、侵犯隐私、泄密和危及国家安全。

同时,田湘波也承认在中国现阶段对网络舆论监督的保障要比调控更加重要。田湘波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对于舆论监督的法律界限已经基本形成框架,但在舆论监督的主体和客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方面却存在空白,对以保护名誉权为由、实则抵制舆论监督的行为无法制裁。

七常委晒家底为财产申报预热
2012年间,除了微博反腐势头持续高涨之外,习近平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后的一些最新的反腐败动向也引发了中国乃至国际媒体的强烈关注。

12月23日至25日,新华社连续播发了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和张高丽七位政治局常委的人物特稿,特稿中公开了这些高层领导的重要生活经历、施政理念、工作作风、甚至家庭情况和个人业余爱好等。

12月27日,有媒体播发未经正式渠道核实的消息称,七常委已向中共中央报备资产,正在考虑何时公布。根据网上流传的版本显示,七常委的家庭存款均超过百万,其中存款数额最高为王岐山的480万,房产数量最多为习近平的3套。

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报称,已将财产申报纳入立法规划。同日,《经济观察报》援引了11月30日王岐山在出席专家学者座谈会上时的表态,他表示“有信心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也有很大的困难,推行这一制度具体问题还有很多,不会马上就出台政策”。

上述新闻曝光后立即引发了中国网民的热议,多数网民认为这是中共高层在为官员财产公开作的探索。杭州师范大学教授范忠信甚至在认证微博中为此事与网友打赌:“我坚信,2013年除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外,其他所有省市会实现县乡级公务员财产公示,要不信,咱们打一个赌。如果我输了,说明我的智商不如猪,罚自己爬行一公里。”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教授汪玉凯也表示,最高领导人信息的公开,特别是关于家庭成员的信息,表明了政治公开透明的态度,虽然不一定会直接地推动财产公开,但至少会起到预热的效果。

财产申报缘何难产26年
田湘波首先表示,七常委公开个人和家庭情况是中国开天辟地的大事,它反映了公开透明。不仅财产要公开,而且家庭成员也要公开,要接受社会的监督。“这样的新动向发出了这样一个信号:中央最高层已经以身作则了,是要动真格的了,同时,只有公开透明,才是预防腐败和治本的第一步”,田湘波告诉荷兰在线记者。

有资料显示,早在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王汉斌就明确提出建议建立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1994年还被列入人大立法规划议事日程,但26年过去了迟迟没有出台。对此,田湘波认为财产申报制度长期难产的原因在于,如果一旦公开的官员财产中有许多非法财产,将会影响中共形象和社会的稳定,人民对此不会满意,腐败分子的非法财产如何处置也是一个难题,对于中共来说是一个考验。

尽管如此,田湘波对启动财产申报立法的可行性和前景依旧保持乐观。他指出,政治局常委带头公示是对人民期待的正面回应,财产申报法是防止腐败的天然屏障,没有这个法,腐败是不可能预防的,高层领导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颁布这个法律也有难度,一是现有的诉讼法需要修改,由腐败者来提供证据来证明非法财产的来源,而不是由检察机关来调查取证;二是财产申报法还需要有其他的廉政法配套,如《反腐败法》、《信息公开法》、《公民监督法》、《新闻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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