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的合法化是如何可能的

民间信仰的合法化是如何可能的?

(荷兰在线特约专稿)我住处的隔壁是一座城隍庙。庙不大,供奉着城隍爷、城隍夫人、关公、土地公等众多民间神祇。庙门口显眼处挂着台湾吴伯雄亲笔手书的牌匾,以及诸如“XX市城隍文化研究会”、“福建省民俗学会闽台文化咨询部”等招牌。庙门的左侧是一张红底黄字的彩喷海报,其内容是2000年市文物管理委员给本市历史学会《关于建议保护重建XX城隍庙的报告》做出的批复,认可该城隍庙在地方文化和两岸交流中的重要地位。庙祝姓吴,年龄七十岁上下。他的名片上有九个头衔,比较重要的是福建省城隍庙联谊会副会长、福建省民俗学会理事、福建省民俗学会闽台文化咨询部副主任、XX市城隍庙管理会主任等。

一座城隍庙,曾经的封建迷信场所,一度被冲击和取缔,现今如何实现了自身的合法化?一位年老的庙祝,本是普普通通,又如何被赋予了众多头衔?要探讨这个问题,我们还得从民间信仰的合法化策略说起。

上世纪50年代的一系列政治运动,诸如破四旧、反右、文革,一次次地将矛头指向了宗教信仰。民间信仰一度被当成了封建迷信,宫庙被捣毁,或遭关闭。但那一时期,民间信仰并没有消失,而是转入地下。80年代后,国家强调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民间信仰重新浮出水面,但因为没有合法身份,依然是如履薄冰,战战兢兢。

在无神论政党的领导之下,民间信仰的位置非常尴尬。中国政府只承认五大宗教的合法地位,分别是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事实上,中国有着极其多样化的信仰体系,五大宗教之外更有千百种神灵信仰。民间总是充满智慧的,当民间信仰不能为官方接受时,最常见的规避方法就是寻找“保护伞”,即把地方信仰的神祇或庙宇在名义上纳入已经被国家承认的五大宗教体系。道教就是这样一顶“保护伞”,大大小小的民间神祇均可得到遮盖。宗教事务部门也希望看到这一场景,把不好划入分类体系的信仰全都归入道教,便于统一管理。也因为这一点,道教信仰愈发多元,供奉的神祇越来越多。

第二种运用于民间信仰活动的政治艺术是近年来颇为流行的“双名制”。这种“一个班子、两个牌子”的情形在政府方面是最为常见的,甚至是同一个班子挂多个牌子。比如,很多地方的市委党校都会同时挂有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牌子,一个学校有三种名义。这种政治特色也被广泛运用到民间信仰的合法化策略中。在与政府打交道时,避开民间信仰不谈,而是挂上博物馆、纪念馆、文化交流中心,甚至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牌子,因而规避了宗教机构等部门的管理规定,直接以文化机构的身份为自己争得合法性。

第三种是巧妙借用领导干部的认可和国家政策。广西西部电白县众多庙宇本没有冼夫人神像。2002年2月,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视察了高州冼太庙,高度赞扬了冼夫人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做出的贡献。2000年以后,粤西、海南近50间俗庙就增设了冼夫人及其二将的神像。那些本不是供奉冼夫人的庙宇,主动增设她的神像,庙宇就具备了国家领导人认可的正统性,甚至具备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挂牌资格。

2006年以来,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申报,再次给了民间信仰一个百年不遇的大好时机。在地方文化部门的文件中,神汉、巫婆、庙祝们作为民族文化遗产的继承人和仪式专家,成为政府重点保护的对象。在毛泽东时代,他们曾经被当成封建余孽遭受批斗,成为社会最底层的人,承受巨大的社会污名和政治压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中,各地庙会的仪式专家和组织者成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认可是民间信仰获得的最为正统的合法性身份。民间庙宇得以再次绕开宗教管理部门,直接挂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从而实现了从宗教场所到正统文化场馆的华丽转身。

福建和台湾一衣带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文化纽带的作用一直为国家所看重。在统战大计中,闽台共有的民间信仰扮演着重要角色。单就这一点,妈祖、保生大帝、龙王信仰就能够享有很大的自由空间。正如本文开头提到的,城隍庙将官方的批复做成大大的张贴海报,以此表明自己在两岸关系中的重要地位。这是对国家认可的公示,起到广而告之的效果。

(特约专稿,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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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峄阳
刘峄阳

荷兰莱顿大学博士候选人,从事移民、宗教与跨文化比较研究。生于孔孟故里,与圣人为邻,却未曾研读儒家经典。表面放荡不羁,实则谨小慎微,于大节处不敢毁伤丝毫。喜饮酒,好与才俊把盏言欢,但酒量不济,有辱鲁人之名。中学向往作家,大学误入愤青之途,后钻研学问,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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