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三江教堂终遭拆除

宗教治理与官员的无神论冲动

(荷兰在线“族群、移民与宗教”系列四)

在基督徒抗争近一月后,温州的三江教堂终遭拆除,这是浙江大规模清理违章教堂行动中被拆的最大一座教堂。不同于其他的社会事件,在拆堂的问题上,舆论基本一边倒,基督徒与民间人士掌握了很大的话语权,大量的信息扩散,一时间闹得群情激昂,人人义愤填膺。

浙江官方针对教堂的行动主要为两方面:一是拆十字架,二是拆堂。早在今年一月份,我就听温州苍南的牧师说起,杭州教堂的十字架在夜间被禁止开灯。他惆怅的说道,下一步就要拆十字架了。果不其然,大规模针对十字架的行动相继开展。基督徒们将其归咎于浙江省某高官对基督教的敌视。就我看来,针对十字架的行动的确比较多余,也没有正当理由,实在是师出无名。十字架在教堂房顶的矗立已有数千年历史,在基督徒心中有着神圣地位。政府先是禁止其夜间开灯,进而拆掉,极大地伤害了基督徒的情感,只会引起大范围反弹,并不能抑制基督教的发展。从另一方面说,官方的这一行为会给民间和海外落下口实,背上“宗教迫害”的骂名。在某高速路口的教堂为了防止十字架被拆,用帆布将十字架包裹起来。这张图片在网络上大面积流传,成为了对政府的讥讽。

再说拆堂。据说三江堂当时只被批准建1800平米,实际建筑却超过一万平米,属于超标违建。大陆有严格的管制,从“点”升格到“堂”需要符合诸多条件:有专职的教牧;场所面积要300平以上;常年在此聚集的固定人员要有100人;能够自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一般市一级的宗教部门可以批准“固定处所”,但想要升格为“堂”则需要省一级宗教厅的考察审批。通过这种方式,政府来管控教堂数量的快速增长。

事实上,“违章建堂”在中国是普遍的。基督徒的理由很简单,政府不让建,那就只能私下建,先斩后奏,建好了再申报。私下建堂不只发生在家庭教会,即便是被官方认可的三自会也存在类似现象。地方政府和教会之间往往存在一种默契,大家心照不宣,做就做了,但是不要讲,更不能宣传。一位厦门的牧师跟我讲,他有一次和宗教局的官员私下谈教会的打算。这位官员不置可否,只举了一个例子:有个人家里有老鼠,需要一点水泥把老鼠洞堵住。恰好隔壁家在建房,有现成的水泥。他就去隔壁找干活的师傅讨点水泥。师傅说,你想要点水泥,你自己拿就好了,你干嘛要告诉我呢,你这样让我很为难嘛。宗教局官员的意思很明确,不要事事请示汇报,免得他也为难。

很多地方官员是当地人,家中就有人是信徒。有的官员本身也是信徒,只是不能公开身份罢了。这种官员对宗教比较宽容,能够在政策范围内给宗教最大的许可。但也有很多官员深信宗教鸦片之理论,对宗教持相对偏狭的无神论立场。尤其在对待基督教、天主教,更有官员将其视作“外来物种”,主张更严厉的限制,或是发展佛道及民间信仰与之对抗。

温州的一个重要的人群是企业家基督徒,俗称“老板基督徒”。老板基督徒的力量不能小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温州商人行遍全球,掌握大量的经济资本。他们的经济资本可以转化为社会资本和政治资本,有能力与地方社会和政府官员进行协商对话。政府官员对他们也要礼让三分,因为他们对当地的GDP贡献很大,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这些老板们也在地方人大和政协谋得位置,更方便于为教会争得话语权。温州拆堂事件之始,还有不少人乐观地认为,温州的企业家会把这件事给“运作”掉,不会有大的问题。但这次他们失算了,在强大的政府面前,民间的力量终究弱小。

中国的法治尚在起步,更多地还是人治的成分。浙江省某高官的“无神论”冲动导致了当地政教关系的紧张,对教会肯定是个冲击,却也把政府放在了被动的处境,还背上了“宗教迫害”的骂名。中国政教关系的发展,关键仍在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与变化。但这是一个长远的社会工程,不能希冀一日之功。现阶段要拓展宗教信仰自由的空间,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素质,保障宗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广大信徒来说,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做最大可能的突破,才是最为有效的。当然,这种突破并非是和政策的直接冲撞,需要更多中国式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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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峄阳
刘峄阳

荷兰莱顿大学博士候选人,从事移民、宗教与跨文化比较研究。生于孔孟故里,与圣人为邻,却未曾研读儒家经典。表面放荡不羁,实则谨小慎微,于大节处不敢毁伤丝毫。喜饮酒,好与才俊把盏言欢,但酒量不济,有辱鲁人之名。中学向往作家,大学误入愤青之途,后钻研学问,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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