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也是家暴受害者

王曦影:家庭暴力无性別之分

(荷兰在线特约专稿)前一阵子,网络上疯狂流传一视频《丈夫遭悍妻家暴,耳光响彻小区》,在视频中,一女监督一男抽自己的耳光,也不时亲自上阵拳打脚踢。 一时间,各大新闻媒体纷纷转载,主持人评论的口气主要是调侃、逗乐加上幸灾乐祸,评论内容如“河东狮吼当代版”,“幸亏各位看官没有摊上这么一个老婆”云云。

显然,这样轻佻的评论既无益于观众认识女性的暴力,也无益于帮助观众对反对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全面的理解。在我看来,一个负责任的评论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几点:一,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违背对方的意愿而施加暴力;二,在一个暴力关系中,不仅妇女和女童有可能是受害者,男性和男童也可能成为受害者,具体事件需要具体分析;三,我们依然不能忽略反暴力工作方向和全局,因为妇女依然是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正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2010年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致辞中指出:“全球平均每三个妇女至少有一人在一生中曾被亲密伴侣殴打、强迫性行为或其他虐待。”

十年前,我在北京开展一项恋爱暴力的研究,我发现,恋爱关系中存在着很多看似轻微的、不甚严重的暴力,在这一类相互暴力的关系中,女性的主动攻击性行为也不可忽视。借用了当时正红的韩国影片《我的野蛮女友》作为标题,我撰文讨论女性在恋爱中的暴力行为。这文章被我的一个朋友看到,她的第一反应是,女性才是暴力的受害者,你怎么替男人说话,你还是一个女权主义者吗?我理解朋友那爆发的愤怒,她的愤怒实际上西方的第二波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们的思路一脉相承,她们运用二元对立的思路看待针对妇女的暴力,男性是施暴者,女性是受虐者,将女性视为永远而又唯一的受害者,试图构建一个”女性无暴力”的神话。近年来,女权主义暴力研究也发现,如果对女性暴力的回避和否认也会对女权主义的学术可靠性造成破坏,并影响其进一步发展。

这也是为什么,在暴力研究领域,术语如“violence against women”(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正在逐步被“gender-based violence”所取代,因为后者的内涵更为宽泛:暴力不仅包括针对妇女和女童的暴力,也包括针对男性和男童、性倾向不同者和跨性别者的暴力;暴力的形式十分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暴力、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性暴力、强奸、儿童性侵犯、恐同犯罪、工作场所和公共场合中的性骚扰以及贩卖妇女等;亲密关系中的暴力不仅在异性恋伴侣中存在,在同性伴侣中同样存在。

2010年,我国首份同性伴侣亲密关系的暴力调查报告显示,样本中的42.2%的拉拉们曾经遭遇来自伴侣的暴力。这一数字本身说明了,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有时只是两人之间的权力和控制的博弈,有时与性别无关,但却常与浪漫爱话语中的独占欲、排他性、嫉妒与控制欲密切相关。来自这一研究的另一数字更为惊人,48%的拉拉曾经遭遇来自父母的暴力,社会学习的“暴力习得”理论虽然屡遭诟病,却总有其合理的成分。因此,与其说“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不如说“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来得更加彻底。

在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到来之际,讨论女性的暴力实在是有点顶风作浪。女权主义的立场的维持需要高超的平衡技巧:既要摈弃“女性无暴力”的神话,也要关注现实的性别不平等,更不能迷失90%受害者是女性这一全局性地图。

收笔之际,又在微博上看到一条新闻,美国俄勒冈州一陪审团本周审理86岁男子罗福勒射杀妻子一案。检方称,罗福勒杀死83岁的妻子,是因为他对家中许多事感到愤懑,包括继女没有祝他生日快乐,以及妻子把西红柿酱的瓶盖拧得太紧。原本微不足道的小事,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性别暴力不仅仅发生在中国,也是全世界人民面临的共同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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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曦影
王曦影

王曦影,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为性别研究和妇女研究,关注的议题包括:性教育、恋爱与婚姻、反对基于性别的暴力和艾滋感染妇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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