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Talpa公司是《好声音》节目的鼻祖

《好声音》之父:原创节目总会比山寨的强

2012年中国草根音乐界最大的盛事或许就是《中国好声音》,纯凭声音评判歌手,独特的导师制度,这似乎在以前的中国音乐选秀节目中没有出现过。这一节目的起源则是荷兰著名的Talpa电视制作公司首创的《荷兰好声音》(The Voice of Holland)

随着《中国好声音》成为“中国好生意”,越来越多的国内电视台开始引进海外节目版权,一时间,名似“中国好声音”的节目纷至沓来,而且“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成为国内综艺节目的常态,当红的中国综艺节目甚至有八九成具有“外国血统”。

“中国节目外国芯”的现状引起了国内舆论的争议:中国综艺节目是否还具有原创力?这些节目之间是否有版权纠葛?笔者为此专访了《好声音》系列节目的鼻祖-荷兰Talpa电视制作公司的常务董事Maarten Meijs先生,就中国舆论关心的问题发表了看法。

优胜劣汰的荷兰电视节目市场
Maarten Meijs先生表示,荷兰的电视节目市场是一个很小但非常开放的市场。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还是文化的角度,荷兰的电视节目市场都是一个优秀的试验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目前在这个市场播放的节目很多出自Talpa公司以及竞争对手。而且作为荷兰电视台SBS6、NET5和Veronic电视台的股东,Talpa可以首先创作一些节目在国内电视台进行试验,在针对荷兰市场成功之后,公司才会将招牌类的节目产品推广介绍到国外。

在谈到荷兰本土的创新精神时,Maarten先生表示,荷兰小国,人口却有1700多万人;荷兰有11个卫星电视台,每个电视台又需要24小时的节目填充,所以在荷兰,节目的竞争也很激烈,所以荷兰电视产业确实是好节目的试验田。近代历史以来,荷兰人都是以创新意识闻名的,荷兰自17世纪以来的贸易历史使得荷兰人民可以以贸易的眼光思考问题。荷兰每个人都可以用英文交流,这也使得荷兰人掌握和理解了英美的文化和思维,了解他国、他民族的文化思维对启发创新意识很有帮助。此外,从贸易的角度来讲,英美的电视剧畅销又好看,而且荷兰引进只需要加上字幕,成本比较低又受国内观众喜爱,“如果我们自己拍荷兰电视剧,我敢肯定,收视率会远远低于欧美电视剧。所以我们集中精力去做我们擅长的,同我们文化、语言、思维向通的节目——这类节目就是综艺节目”。荷兰电视制作人将主要的精力都放在综艺节目的制作上,重视这个系列,因而成功比较多。

荷兰电视节目市场是一个非常开放的市场,荷兰人早已习惯于观看其他国家的节目,这使得荷兰人非常容易开拓思路,并从其他文化中吸取精髓,此外整个荷兰的创意产业非常发达——荷兰GPD中差不多有一半跟创意产业有关——荷兰电视人将创意同其他理念相结合,就很容易创造出新的电视节目。除了创新、开放、包容之外,荷兰的广播网络非常完善并做到了完全覆盖,因此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容易退出新的节目,并根据观众的意见进行调整,这也是一个综艺节目能从开播时的稚嫩最终走向成熟的重要原因。

“当然,荷兰电视台的综艺节目中也有很多来自国外,但土生土长的荷兰综艺节目所占的比重还是大一些,”Maarten先生指出,“如果国外的节目能在荷兰播出,这说明它可以在全球传播了”。作为荷兰的电视制作公司,必须考虑盈利的问题,如果在国外推广发行综艺节目,荷兰原产的产品肯定比进口引进的产品盈利要高——“我们希望节目的成功与良好的盈利能够齐头并进”。

原创节目总会比山寨产品成功
Maarten Meijs先生也评价了目前中国国内出现的综艺节目被山寨和版权之争的问题。“其实荷兰、欧洲也曾经有过此类问题。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很危险的举动。”相似节目中,只有一家才是原创,其他的都是“山寨”,对原创方来说,这种危险是自己原创的努力可能的不到回报,从而打击自己的原创动力;而对抄袭一方,危险则是原创方带来的知识产权诉讼问题,他们可能丢钱又丢人;对综艺节目整体市场来说,这种危险则是丧失了原创和前进的动力,造成整个节目水平停滞不前。“(解决这个问题)确实很困难,但以我们的经验,原创的节目总会比山寨的强,也会比山寨的产品成功

“我们的所出售的节目和版权不仅仅是一个想法,甚至不仅是宝典和技术指导,我们所出售的节目版权是包含一场演出节目所有要素以及要素详细运作说明的整体产品。以好声音为例,Talpa公司有3个团队支持各国签约的好声音——国际授权团队,专门探讨同各国的签约合作;国际制作人团队,专门负责到各国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品牌授权团队,专门通网络、服装、移动通信等其他媒体探讨授权合作的团队。这三个团队不仅谈合作,还谈品牌维护,共同保护好声音这个品牌不收山寨侵犯。此外国际制作人团队还从全球各地汇总各国好声音制作过程中的新思路、新想法、新元素,综合到荷兰,再由Talpa将其提供给每个签约国公司,做到资源共享——“再加上我们在制作中的一些商业机密要素,这样的指导和信息提供,是山寨所不能比的”。这些要素的整体构成了受法律保护的版权,而且除了受法律保护外,进口我们节目的国家大都是具有自我调节能力的成熟市场,那些山寨节目的制作方没有做到自我尊重,这么做短时间或许会盈利,但是长远来讲会毁了自己的声誉,也波坏了同正版版权提供商之间的关系。“我很高兴看到中国好声音的成功,这是我们原创节目制作方的成功,我也很高兴看到越来越多的中国观众认识到山寨的危害,支持原创节目”。《好声音》系列具有它独特的元素,这才使其独一无二。Talpa是《好声音》系列的创作者和版权拥有着,有权利捍卫自己的知识产权。

“好声音是一个变色龙”
至于《中国好声音》的授权费,Maarten Meijs先生表示不方便透露,但他表示,授权费通常是按制作成本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因此国家不同授权费用也不同。但这笔钱真的是物有所值,因为每一个好的综艺节目从创意产生到最后成型播放,是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精力甚至是财力的,而且是否能被观众所接受也犹未可知。因此中国引进国外的综艺节目是无可厚非的,对综艺节目制作来说,电视台的播放是十分重要的。“在我看来,电视台可能是综艺节目制作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因为就算有了好的综艺节目,没有承载和传播这些节目的平台也是白搭。”所以从Talpa的角度来讲,十分支持中国国内这种电视台和电视制作公司合作的方式。“我们都是直接跟电视台谈好合作,定向向电视台提供节目。”

“《好声音》系列从创意到制作播出,我们经历了差不多2年深入细致的工作。我们公司有一个20多人的智囊团,他们来自社会不同领域,从而共同构成了一个小的社会蓝图”,由这个智囊团提供的意见和创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品牌越大,在国际上就越容易被接受。这也是我们为什么在制作综艺节目之余在品牌国际化上投入大量精力的原因”。“好声音是一个变色龙,在每个国家都要变得适应该国观众的欣赏品味,当然,内核是不变的。”Maarten先生表示,中国电视节目市场在近年来爆炸性增长的情况下,综艺节目创新跟不上,引进国外的综艺节目版权是无可厚非的。

“你觉得在中国,有多少人觉得中国好声音是中国原创的节目呢?”Maarten先生反问笔者,“我这个问题就是表明,就算是国外引进的综艺节目,也要根据观众的要求进行调整,使得它像一个中国原产的电视节目,我对很多中国观众认为中国好声音是中国的节目感到高兴,这说明我们在适应观众品位的角度做的很好,我们这只变色龙融入了中国”。当然中国的电视台和电视节目制作公司也可以在同国外的合作中学习经验、激发创意,今后就会有自己好的原创的综艺节目出现。

素材取自《人民日报》张杰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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