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荷兰的代孕相关规定

说说荷兰的代孕相关规定

对于没有生育能力的人来说,代孕可能是实现他们为人父母愿望的一个途径。近来,中国媒体曝光了一系列非法代孕地下交易事件,引发了有关代孕立法问题的讨论。荷兰在线记者调查发现,即便在荷兰这样一个对性产业都有立法的国家,却没有一项专门针对代孕全过程的法律规定。不过,荷兰在受孕方式、孩子出生后的亲权和代孕报酬等等方面,还是有硬性规定的;而且法律严格禁止代孕商业化。

在荷兰,代孕生子常见的“服务”对象除了女方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外,还包括由男同性恋者组成的家庭。荷兰人对代孕妈妈的定义十分简单,就是那些替想要孩子的人(一个或两个,以下称“被代孕父母”)怀孕生子、之后放弃亲权的女性。她们必须拥有荷兰国籍、懂荷兰语并且在荷兰居住;必须身心健康、已经顺利怀过孕并生过孩子,而且最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在受孕时的年龄不超过45岁。最为重要的是,她们为他人代孕的出发点完全应该建立在不计报酬的基础上。

高科技受孕方式严格受限
荷兰代孕妈妈的受孕方式被分成两种,一种是低科技受孕,另一种是高科技受孕。

这里说的低科技受孕,就是指代孕妈妈通过自然的或者人工授精的方式怀上孩子,人工授精可以在医院进行,也可以由当事人在医院外自行实施。这类代孕妈妈跟孩子是有血缘关系的,精子来自“被代孕父亲”或者捐精人。

高科技受孕指的是通过胚胎移植术把试管婴儿胚胎移植到代孕妈妈的子宫里面。这种胚胎跟代孕妈妈是没有丝毫血缘关系的,卵子和精子有可能全部来自“被代孕父母”、或者二者之一、还可能全部来自“被代孕父母”之外的第三方。

荷兰政策高度限制高科技受孕方式的应用,只有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医学中心才有权合法施行胚胎移植术,试管婴儿也必须是异性夫妻精子和卵子的产物,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只有妻子是由于健康原因(比如子宫摘除等)而无法生育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胚胎移植。

因为高科技受孕在荷兰所具有的限制性,一些希望通过代孕方式得到孩子的荷兰异性或同性伴侣会到其他国家接受手术、代孕生子。

 “被代孕父母”领养孩子的程序
作为代孕妈妈,如果你以为孩子生下后交给“被代孕父母”就大功告成了,那就错了。因为根据荷兰法律规定,谁生了孩子谁就是他的法定母亲,亲权也会自动落在法定母亲的身上。如以上所说的,荷兰没有一项专门针对代孕全过程的法律规定,孩子出生之后交给“被代孕父母”的程序是按照领养法的规定进行的。代孕妈妈必须通过荷兰儿童保护委员会放弃对孩子的亲权,才能将其“送给”“被代孕父母”。在代孕的整个过程中,让很多代孕妈妈(和爸爸)觉得最不愉快的就是他们必须被法官正式剥夺亲权。

孩子出生前,“被代孕父母”需要书面向荷兰儿童保护委员会要求允许在孩子出生后将其带回家抚养。未经许可就把孩子带回家在荷兰是非法行为。儿童保护委员会将出面确认代孕妈妈不适合抚养和教育孩子,然后向法官提出剥夺她的亲权,由法官作出最后的判决。

这以后,愿意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被代孕父母”就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对孩子的监护权了。监护期满一年后,如果“被代孕人”已经共同生活了至少三年,他们就可以向法院要求正式领养孩子,获得对孩子的亲权。

促进代孕(商业化)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荷兰,代孕行为本身是不被禁止的,但人们在(商业性)代孕范围内的一些行为却可能违反荷兰刑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在包括互联网及各种媒体上刊登有关代孕的广告以及发布意在刺激代孕的其他供求信息,都属于犯罪行为。

“被代孕父母”和代孕妈妈之间签订的口头或书面协议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法官是不能强制任何一方执行这个协议的。如果是书面协议,法官在作出剥夺侵权的判决之前会考虑到协议的内容。

尽管代孕妈妈不可以用代孕的方式赚钱,但她在代孕怀孕生子前后的所有医药住院费和因为休产假而损失的工资收入都由“被代孕父母”支付,当然也不排除在怀孕期间和产后收到营养补品等等。

Fei Yang
Fei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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