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隐秘到公开:中国同性恋走入公共空间

在过去的几天,国内多个城市的同性恋者利用5·17国际不再恐同日(IDAHO)的机会走上街头,向公众倡导反歧视。在长沙,来自14个省市的100余位同性恋者参加了当地的街头活动,“我同志,我骄傲”,“撑同志,反歧视”的口号响彻湘江边。中国的同性恋者在经历了“去罪化”、“非病化”之后,年轻一代同性恋者不再被动躲避,开始走进公共空间,主动与公众交流。

流氓罪时代:身份曝光会被送进牢房
1997年之前,中国的同性恋者很可能因为同性恋身份或行为曝光,而被以“流氓罪”判刑,老一代同性恋者需要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相互之间的交往多隐于地下,“像特工一样,甚至还有接头暗号” 。很长一段时间,“流氓罪”就像悬在同性恋群体头上的“达摩之剑”,让同性恋者时刻充满恐惧。

这种恐惧常常变为现实。笔者最近收到湖南一位81岁李姓老人的来信。信中说,他因与一名男子有同性恋情,1969年被人举报后,被认定为“鸡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被当时的革委会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工职。”判决书称,当事人“由于资产阶级的卑鄙下流,恶心不改,堕落甚极,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这份判决书,伴随老人一生,也改变了老人的一生,工作和待遇都大受影响。

在北京,一位叫“老巴黎”的同性恋者,大学毕业后担任公职,在70年代和1982年,两次因同性恋事实被判刑,至今风烛残年,没有退休金,生活困顿。在那个整齐划一的时代,同性恋除了会被判刑,还要面对熟人社会的指指点点,甚至侮辱,大家都依赖体制,绝大多数同性恋者为了生存,只得走进异性婚姻,伪装成异性恋者。而同性恋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是罪犯,是“流氓、鸡奸犯”。直到1997年,新修改的《刑法》将“流氓罪”去除,很多同性恋才算松了一口气。

疾病时代:同性恋会被送去治疗
在中国,同性相恋很长一段时间被当成精神疾病。直到2001年4月,《第三版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才将“自我和谐”型的同性恋去除。笔者老家一位女邻居,结婚后不愿与丈夫同床,在床的中间放置木板隔开,回到娘家跟家人说后,被父亲暴打,后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一年。

而另一位河北的同性恋者,跟父母出柜后,被送往精神病院治疗四年,一位健康的年青人被治疗成了病人,药物的后遗症,让他生活难以自理,时常感到头痛欲裂。还有很多同性恋者不敢告诉家人,自己偷偷的在手上戴着橡皮筋,当对同性有冲动和幻想时,就拉长橡皮筋弹自己几下,让疼痛占胜欲念。甚至有人买来氨水,每当想同性时,就打开来闻一闻,让恶臭的气味驱散对同性的向往。这些“治疗”当然并不能起作用,更多的民间“偏方”浮出水面,有人被要求“加强自律”,有的求助巫婆神汉或烧香拜佛。除了被外界当成病人,很多同性恋者自己也把自己当病人,渴望改变。人们提起同性恋时,常加上“患者”二字。

同样是2001年,湖南卫视《有话好说》栏目,因做了一期“走近同性恋”的节目,编导和主持人均“被下课”。很长一段时间,在公众媒体上,同性恋从不能以正面形象出现,涉及同性恋的电影也被原广电总局禁止在公共影院中播放。

现在,我同志我骄傲
直到2004年,中国政府才第一次公开承认,中国有500-1000万青年男同性恋者。在这之后,同性恋在中国的活跃程度显著增强,媒体对同性恋的报道大幅增多,也更为客观。

伴随互联网成长的一代年轻同志,很容易获得同性恋信息,自我认同更快,纠结更少,也很难感受到老一代同志在“流氓罪”时期的恐惧,在“精神病”时期的被歧视。除了信息化带来的影响之外,年轻一代同志不必人人依靠体制,个体生存的空间拓宽,老一代同志担心被单位开除丢饭碗而瞻前顾后,很多年轻人则“大不了换个单位”。

与老一代同志很多人走进异性婚姻,过着实质上的异性恋生活不同,年轻一代同志,很多根本就没打算结婚,顾虑较少,而城市化的进程,帮助很多人远离故乡,在陌生的城市里,人际关系疏离,自由度更大,与陌生人出柜也相对容易。一些同性恋者开始跟家人、朋友和同事公开身份,与同性伴侣同居,甚至共同置业。

另外,同性恋机构最近几年大量成立,很多人开始成为职业的同志活动家,他们的职责就是推动同志权益,而提高社会可见度是同志争取权益的重要一环,因此,大量的同志活动开始进入公共空间。

而西方的同性恋运动,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开始进入收获期,代表同性恋平等权益的同性婚姻在十多个国家合法化,国际同性恋运动所取得的进步,同样影响着中国,中外互动频繁。中国的同志活动家开始利用现代公益的手法,频频制造话题,通过媒体发声,让同性恋群体的声音更响亮。

5月17日长沙的同志游行中,一位中年路人问一位参与者:“你们这是干什么”?
“反对歧视同性恋!”
“难道你不怕别人以为你是同性恋吗?”中年人问。
“有什么好怕的,我本来就是同性恋啊!”年青志愿者大声的回答。

阿强
阿强

同性恋权益活动家。现任同性恋亲友会执行主任。同性恋亲友会成立于2008年,英文简称PFLAG China,系中国男女同性恋者父母、家人和朋友组成的民间草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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