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衣库事件:我有权在试衣间做爱

在这场优衣库“全民运动”中,不少网友批评当事人不要脸,却又享受着好奇心满足及评头论足所带来的心理愉悦感,从“性”本身来看,这场啪啪到底是什么环节出了错?

单纯就试衣间啪啪这一行为本身来说,我看到新闻的第一反应是:这没什么问题吧,谁说不可以在试衣间圈圈叉叉?纵观大众反馈,如果是阐述观点、理性讨论也罢,更多的网友只是借机调侃、辱骂,且几乎一边倒地针对女性,比如这女的身材如何,或者断定这一定是女试衣间,因为女性试衣服才需要那么久时间;或者规劝女性不要拍摄类似视频,但是鲜有人考虑为什么性爱视频的受害者更多是女性;又比如“女人如衣服”、“这才是试衣服”等等非常具有歧视性和侮辱性的隐喻。虽然不想做类似低级的比喻,但是忍不住反问一句:如果是女试衣间,难道不是这个女生在试男人这件“衣服”吗?

持否定态度的人大概建立在这么两个论点之上:第一,这是公共空间,不是自家卧室。但是,首先,性行为或亲密行为并不仅限于在自家卧室,而在此案例中也没有侵犯到公共场所中的公众权益。性本来仅仅是两个人的私密行为,只要不影响到其他人的权益,地点和时间都是可由两人自由选择的。如果他们在试衣间的时间不是过长、没有发出引人瞩目的声响、清理干净、没有影响下一个顾客的使用,这纯粹是利己又不损人的事情,为何不可?试问,如果他们在试衣间里不是啪啪,而是拥抱或亲吻,会不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而回想香港和好莱坞的艳照事件,即便发生在私人场所,当事人不依然备受辱骂吗?所以我们指责的并不是在哪里,而是做了什么。把“公共空间”搬出来只不过为贬低性行为和性本身提供了堂而皇之的理由而已。

也有人说,这八成是拍摄者自愿的,或是商家的营销手段。然而,试衣间是公共空间中的私密空间,在试衣间里所做的事情理应属于隐私。如果商家用隐私来营销,而如果这个手段还真的成功了,那并不意味着大家对于性的态度变得比较积极;拿来乐呵调侃一番也并不说明人们不再谈性色变,相反,这恰恰说明性是一个“非正常”话题。如果人人都把性看做一件正常的、私人的事情,此视频就没有什么营销价值。

大众谴责视频当事人的第二个理由是:光天化日,成何体统(契合了商家的官方回应:违反了社会公德)。除此之外,还有对年轻人“精虫上脑”“无法克制性冲动”等的批评。而这些其实是对性本身和和性权利的“道德性”蔑视。性在大多数中国人眼中还是不可登大雅之堂的话题,更不是一个应该追求的美好的东西,尤其是对女人来说。因此,稍微“出格”一点的性爱就会被贴上下流、丑陋、不要脸、丢人等等标签。其实身边很多国朋友(尤其在国外)都曾经尝试过在类似的公共私密空间、甚至公共场所发生亲密行为,比如沙滩、办公室、非自家洗手间、停在户外的私家车里、飞机上等等。他们尽可能地追求性带来的愉悦(当然是在不侵害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而不是将之视其为一种羞耻。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试衣间里的快速性爱完全不是什么big deal,当事人拍来自娱自乐也无可厚非(当然,如果处于恶意目的就当另作他论)。

笔者并不是鼓励公共场所的肆意亲密行为,因为个人行为受尊重的前提是不伤害到他人。但是,性权利也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理应受到保护。退一步说,即便你讨厌性本身或性行为主体(你有权利这么想,你也希望别人尊重你这一权利),而那些追求性愉悦的人也有权利不受骚扰和歧视换句话说,只要互不伤害,你吃萝卜,我吃青菜,谁又比谁好,谁又比谁坏?硬是被灌输了萝卜比青菜更高尚的谬论,才导致了人们之间的分化,让性以及与性相关的一切成为被恶意利用的对象。而剥夺了我们在试衣间做爱的权利的,正是为性贴上的各种贬低式道德标签,而很多人都有意无意地成为了那个贴标签的人。

至于这个视频和相关照片,大家看过也就罢了,私下跟朋友扯个淡就行了,不必谩骂也不必传播。不过话说,这会儿苦口婆心是不是太晚了,现在商店门口都有人拍照留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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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旖文
杨旖文

杨旖文,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政治学博士。坚信任何个人和任何形式的爱都值得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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