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中的男性

男性口述被性骚扰:女上司摸我

(荷兰在线特约专栏)男人也会受性骚扰吗?几年前,围绕这一问题媒体有过激烈争论,我们今天重新提出这一话题,是想从男性气质、男性运动的角度有进一步的解读。

为了真切了解被女性性骚扰的男性的体验,笔者对两名在职场被女性骚扰的男性进行了个案访谈。他们一位是被年长同事骚扰,另一位是被上司性骚扰。

个案一:现年30岁,医生

七年前,当事人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工作之初便受到同科室一位年长女性的言语骚扰。利用读医学书的便当对其详尽描述男性性器官,并猜测他的性器官形状,等等。当事人在几年后受访时,回忆起当时的感受,反复使用的词汇是:“当时很难过”、“很不舒服”、“很不爽”、“觉得很恶心”、“现在想起来也觉得恶心,就像吃了只苍蝇”……

在被问及“与女人受性骚扰有什么不同”时,当事人说:“很难被人理解,所以更难受.”当被问及男人受性骚扰主要伤害了男人的什么时,当事人回答:“自尊”。

针对反性骚扰立法将男人排除在外,当事人很激动,说:“不平等!性别歧视!”

个案二:现年36岁,生产管理人员

当事人在受访之前一年,有被女上司性骚扰的经历。当只有他一人在办公室向主管女上司汇报工作时,女上司时常有意触摸他的腿,或借故用手背顶撞他的阴部。而坐班车上下班时,她也时常坐他身边,去摸他的腿。

当事人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感受:“觉得被一个不喜欢的女人摸,很是别扭。有点感到侮辱,好像我要依附与她。我又不是吃软饭的,几次我都是躲开。”

为回避这一尴尬的场景,当事人只能“尽量避免与她单独相处”。这对工作有所影响:“在办事效率上有点耽误,因为毕竟还要向她汇报一些事情,有时候她一个人的时候,我就等一等再进去。”

后来,女上司与当事人手下一个男孩儿“好”了起来,当事人便请调了。对此,他解释说:“她和我手下的男孩好,我还怎么工作和指挥我的手下?”

这一受性骚扰的经历对当事人心理显然造成一定潜在的影响,在后来的面试中,他注意到女面试官衣领开的很大,便很反感,他说:“可能不是针对我,毕竟我们是首次会面,但是,这让我联想到原来的经历,所以很不舒服。”

受访者表示,那之后,他“对比我大的女人开始有了一些想法,不太拒绝年龄大的女性和我亲热……”

当事人认为,男性受性骚扰与女性不同在于,男性更加感到地位的缺失。他意识到,这「可能是因为我有大男子主义的缘故」。



从以上陈述中,我们不难看到,男性在职场受女性性骚扰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在形式与后果上与女性受男性职场性骚扰具有相同之处。权力上位者如管理者、年长者对被管理者、新入职场的年轻人进行的性骚扰;被骚扰者感到自尊受损,无力应对,产生了抑郁、职场厌倦心理,并且已经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作表现﹑能力竞争与个人领导统御;受性骚扰的经历存留于被骚扰者的脑际,影响到他后来对女性的态度(个案二);等等。

换言之,职场性骚扰带来的不仅是一时的不受尊重,也是长久的深远影响,男性受骚扰的内心历程或许与女性略有差别,但痛苦是一致的,若我们仅因为性别就选择忽视某些人的苦痛,并默许另一些人的犯错,则我们的法律本身就成了权力压迫的典范。


女性主义者指出,性骚扰本质上是基于一种不平等的权力,是“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性骚扰不仅是性欲的表现,而是“对弱者的敌对、侵犯和使用权力的表现”。如果我们认同性骚扰是一种权力关系,就会认同,它在理论上可能存在于任何权力不平等的情景中。在女性作为整体处于弱者地位的同时,并不排斥少数处于强者情景中的女性对处于弱者地位的男性进行性骚扰的可能。当代社会女性越来越多地在职场中掌握权力,因此,在局部,在个体间,同样可能女性的权力大于男性,这些掌握权力的女性便具有了对未掌握权力的男性进行性骚扰的条件,她们其实是在按父权社会的模式,复制着不平等的两性权力关系。

因此,仅以女性普遍处于父权压制下为理由,忽视男性受性骚扰的事实存在,并不是对女性的保护,而是对父权体制被复制的麻木与冷漠。我们的社会是一个父权文化,男女不平等,所以,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无疑是主流。但是,对复制父权体制的女性的存在,同样不能忽视,这样才是真正反父权和追求性别平等与和谐的态度。

从上面二个案,我们还清楚地看到:除与女性所受性骚扰类似的心理创伤外,我们访问的两位受职场性骚扰的男性,均强调了“男性尊严”受损的心理感受。而所谓男性尊严,其实是支配性男性气质的表现。支配性男性气质,塑造了男性作为主宰者、支配者的一面。支配性男性气质认为男人在性上应该是主动的、攻击的、占有女性的。受女性性骚扰,损害了这一主流男性气质。中国大陆尚无男性提起受性骚扰的诉讼,可能恰恰是传统社会的男性社会性别模式使他们较之于女性更没有勇气将受性骚扰的事实公之于众。正如个案一所说:“很难被人理解,所以更难受。”

我们在这里看到,“男性/父权社会”的普遍印象一旦形成,其力量就已超越原本的男性或女性,不论性别,都可能在此一权力概念下承受痛苦,因此,支配性男性气质的存在,不只成为男性骚扰女性的背景,也会成为男性受女性性骚扰之后进一步伤害男性的一种文化背景。在追求性别平等与和谐的过程中,男性特别需要对支配性男性气质做出反思,认识到它对女性和男性的双重伤害,从而使自己从支配性男性气质的禁锢与伤害中走出来。

我们再来回首一下十年前围绕男性是否会受性骚扰的媒体争论。当时的背景是,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了新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这一立法出台前后,曾引起社会广泛争论,其中重要的一个焦点是:将反性骚扰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并只保护女性不受性骚扰,却对男性所受性骚扰只字不提,是否在构建新的性别歧视与性别伤害?当时,对这些问题,有或支持或反对这样两派对立的观点。对于双方的观点,我们不在此文中赘述了。

以男性气质研究及男性运动的眼光来看,这一立法的出台提示我们:

性骚扰立法的尴尬,反映出:女性主义反对父权体制的理念仍然远未深入人心,特别是远未深入决策者之心,而决策者,多为男人。性骚扰本质上是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在父权文化下便是男性对女性的权力支配关系。男性对女性的处境缺少理解和关注,中国男性更普遍缺乏社会性别意识。立法与决策机构主要由男人把持,他们对女性的处境缺少体味。由此我们看到:对中国大陆男性进行女性主义与社会性别意识的教育,唤醒男性参与性别平等运动,已成当务之急。男性对性骚扰的关注,不应该只是着力于「女人有,为何男人没有」这样的抢糖心态。职场居高为者以男性居多,男性有责任和义务为女性免除职场性骚扰做出努力。

反性骚扰法被写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中国大陆女性群体的社会性别意识有很大提高,女性维权团体的力量在增加。自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之后,女性主义与妇女研究提倡“性别主流化”的力量在大陆得到了极大的普及。女性主义学者的声音得到加强。2005年正是“世妇会”召开十周年之际,全国妇联与女性学人更是借机进行了许多推动工作。在这一背景下,反性骚扰立法由全国妇联提出,并被写进妇女权益保护法,便不难理解了。

性骚扰立法的尴尬,使推动男性研究与男性关怀更显必要。与女性主义的繁荣相对应的,是中国大陆男性研究的失声,几乎没有学者专门从事男性研究,更缺少针对男性关怀的社会工作。当大陆女性学者强调男性是父权社会既得利益者的时候,却缺少对他们同时也受父权文化之害的反思。未来针对性骚扰立法的思考过程中,应该强调对支配性男性气质的反思。支配性男性气质的存在,是男性对女性实施性骚扰的重要心理背景;同时,也对受女性性骚扰的男性造成更大负面的心理影响。

由于目前职场中男性位居权力上位的比例仍高,应该对职场性骚扰加以特别的强调与重视,这将更能显示男性自我反省的诚意,也更能凸显性骚扰中的权力压迫本质。而且,职场的骚扰不只伤害个人心理,也影响团队气氛,破坏组织关系,降低生产能量,伤害公司名誉。

由此我们看到,2005年时反性骚扰立法将男性排除在外,折射出中国大陆性别平等努力中在唤醒男性方面的不足。正是因为未能充分唤醒男性对追求性别平等的热情,反性骚扰立法仍停留在针对女性的专门法律中,从而没有获得更强的约束力与强制力,仅起到宣示的作用。男性社会性别觉悟普遍的话语缺失,不仅使男性处于父权压制下不能自觉,而且阻碍了女性地位的根本改善。

而唤醒男性参与,同时也应该考虑到男性的利益。应该唤起男性认识到父权文化在同样地伤害着男人和女人,使男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参与到维护女性权益的工作中。更需要在此过程中逐渐反省,将所有弱者皆纳入关怀范畴,从更人道的精神出发。

总之,我们认为,在反性骚扰立法中遗漏男性与未凸显“职场”这一特殊权力场域,只是一个现象,这一现象揭示出的问题,是中国大陆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建设中的不足。而改变这种情况,需要女性和男性共同做出努力,正视双方在反对父权文化对人性压迫上的共同利益。

(本文受权转载自《方刚观点》一书。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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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刚
方刚

方刚:性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性多元、性教育、男性气质、性别暴力研究,在国内外出版著作50多部,联合国秘书长“联合起来制止针对妇女暴力运动”男性领导人网络中国唯一成员,中国白丝带志愿者网络召集人,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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