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者抵制国际足联主席连任

王中原:国际足联腐败丑闻背后的主席选举之争

国际足联(FIFA)是如何选举主席的?

(荷兰在线特约专栏)近日瑞士警方逮捕了7名正在苏黎世参加年度大会的国际足联高官,其中包括现任国际足联副主席杰弗瑞·韦伯(Jeffrey Webb)。此次抓捕行动源于美国和瑞士检方启动的针对包括该7名官员在内的14位人士的腐败调查和起诉,罪名包括非法勾结、敲诈和洗钱等,甚至怀疑部分官员在票选2014年(南非)、2018年(俄罗斯)、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举办地时收受了高额贿赂。

消息一经传出,立即震惊国际。国际足联(FIFA)的合法性和威信再次遭遇巨大危机,此前业已严峻的国际足联管理和改革问题及其背后复杂的“足球政治”也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英国和法国外交部长纷纷督促国际足联应当立即改革,欧足联也强烈要求国际足联推迟原定本周五举行的主席大选。

国际足联倍受诟病的问题之一就是其主席的换届选举,现任国际足联主席79岁的巴拉特已经连任四届,掌舵长达16年(1998-2015),而5月29日的主席选举也曾被外界广泛认为是一场仪式,巴拉特将轻松连任。那么国际足联到底是如何选举主席的呢?为什么该选举总是引发欧美各国的质疑和杯葛?此次逮捕事件又将对FIFA主席选举乃至其后的改革造成怎样的影响呢?



政治大国不能操控国际足联选举

国际足联主席选举每四年举办一次,通常在世界杯结束的第二年进行,由“国际足联联执行委员会”根据足联章程发起,启动声明中通常包括“特别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名单,选举时期和日程等。接着,该选举将被列入当年国际足联议会(FIFA congress)年度大会的活动议程。国际足联议会是足联的立法机关,由209个成员单位(主要是各国足协)组成,每个成员享有平等的投票权。也就是说在选举中巴西、德国、西班牙等足球强国跟佛得角、法罗群岛、安道尔等小罗罗的投票权是一样的,这也是各政治大国和足球大国无法主导国际足联选举的部分原因。

独立选举委员会主持监督选举

2012年,国际足联在各方呼声中首次成立了独立的选举委员会,以主持和监督整个选举过程。按照规定,其成员必须包括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主席、仲裁委员会主席以及审计委员会主席,其中一人将被推举为选举委员会的主席,此次选举委员会主席是现任审计委员会主席Domenico Scala。选举章程同时规定,如果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主席候选人,其必须立即辞去选举委员会里的职位。选举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主席再加上另外至少一位成员便可以开会决策。当会议讨论和决议出现胶着状态时,主席拥有最终决定权。

拉票活动私下进行

根据国际足联主席选举章程,参选者必须获得至少5个FIFA成员单位的支持声明才能完成初步提名,同时要求参选者必须在过去5年当中至少有两年积极地参与国际足联事务。在固定的截至日期前(此次是1月29日)参选者必须完成提名注册,此后国际足联的伦理委员会将在10天之内对所有被提名者进行“诚信审查”, 最后会同选举委员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各类合法的竞选活动都是允许的,但候选人一般被要求在竞选过程中避免利益冲突(特别是在募集竞选资金方面),同时候选人在竞选期间可以继续从事其在国际足联的工作。实际上,由于投票人都是国际足联的成员单位,总共才209票,不像国家层面的总统和议会大选那样选民众多,因此很少有大规模公开的动员和竞选行为,很多拉票活动都是私下进行的。从某种程度上讲,目前国际足联的选举有点类似于中国大陆在人民代表大会中选举同级的一府两院的领导人,或者某些地方开展的所谓党内民主选举。

选票在百日后全部销毁保护隐私

选举以纸质选票和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每个成员单位只能投给一个人。投票之前每位候选人可以向全体大会做15分钟的竞选演讲,阐述一下其对足联未来工作的构想,以争取更多的选票。首轮投票中候选人必须获得在场2/3的选票始得当选,如果首轮投票没有任何一位候选人获得所需票数,那么将重新进行投票,而第二轮投票中只需拿到1/2的选票即可当选(这个类似中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首轮必须获得过半投票才能当选,但重新选举只需1/3的选票)。


但是如果二次选举尚未有人达标,那么将再次重新投票。如果候选人太多,在第三次投票时将拿掉第二轮投票中获得选票最少的那位,让剩下的几位角逐。如果依旧无人胜出,在接下几轮的重新投票中以此类推(末位淘汰),直到只剩最后两个人PK,如此可以确保最终有一个人获得过半的选票。但是如果只有一名候选人,即所谓“等额选举”, 那么首轮投票中只要获得过半的选票就可以当选了。此外,所投选票在选举大会结束后100天时将全部销毁,以保护每个投票人的选择隐私



从上述选举过程来看,貌似该选举还算民主公正,至少做到了程序上的民主嘛。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简单!首先,我们来进一步看一下国际足联的运行架构,在每个成员单位和国际足联之间还存在一类大咖型的组织,即各个区域性的足球协会或联盟,例如欧足联、非足联、亚足联。这些组织都是独立的,虽然在国际足联主席选举中没有投票权,但是其作用举足轻重。一方面它有点像议会里面的各个党团,由该党的党纪和党鞭来督导和统一投票的流向;另一方面,它又有点像台湾选举中的“桩脚”,即可以笼络一大部分选票跟候选人讨教还价的人。因此,作为主席候选人不仅要跟各个成员单位搞好关系,同时还要获得这些区域型联盟或协会的支持。

那么巴拉特为什么总是能够成功连任呢?关键在于他获得了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区域足球联盟的支持。在其任内的16年里,国际足联一共获得大约160亿美元的收入,巴拉特将其中很大一笔投资到了各个发展中国家以帮助他们建设各种足球体育设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建设各国的足协办公大楼。以非洲足球联盟为例,其一直是巴拉特的忠实支持者,因为过去几十年非洲各国获得了来自国际足联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南非世界杯的申办。巴拉特被很多非洲穷国认为是“唯一在乎和帮助我们的足球人士”,此次选举非足联主席也明确表示将支持巴拉特。此外,基于同样原因,南美足联和中美洲足联也被认为是巴拉特的铁杆支持者。相反,比较土豪的欧足联一直是巴拉特的反对者,日前欧足联就放话说,如果巴拉特再次连任,其56个成员国将在6月初柏林上演的欧冠决赛时讨论如何重新界定跟国际足联的关系。

巴拉特连选连任的现象在选举上被称作“在位者优势”,即现任者利用其职位优势及其掌握的各种资源来建立自己的选民基础,当选民获得大量实在可见的好处时他们倾向一直支持现任者。无论有多少竞争者也无论选举过程多么民主公正,在位者依然能够连选连任,以为他有“卖来”的票仓。类似情况在国家范围内的选举中也经常发生,例如墨西哥的在2000年真正民主化之前,虽然在全国大选中存在众多反对党,选举制度也相对民主公正,但作为执政党的“革命制度党”(PIR)一直能够立于不败之地。关键在于其手中掌握了大量的国家资源,并用这些资源来讨好选民。在俄罗斯、委内瑞拉和很多中东国家,民主之所以迟迟无法获得实质性突破,很大部分原因也是因为统治者掌握了绝大部分国家收入特别是石油收入,并一直用这些收入来讨好百姓,从而确保它的统治地位,这被称为民主的“石油诅咒”。

此间,一个更深入的问题是,“民主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 它是一种价值还是一种工具?西方各国对巴拉特的杯葛是为了追求民主本身的不朽价值,还只是想改变目前其在国际足联中的不利地位?总之,如何在不平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权力秩序之上建立一套民主选举和代表的制度,或许当前国际足联主席选举这一世界范围内唯一的国际性选举可以给我们提供一种反思和想象。

本次国际足联主席选举最早有四名候选人,分别是荷兰足协主席范-普拉格,葡萄牙传奇球星菲戈,约旦王子阿里·侯赛因,以及谋求第五个任期的巴拉特。前两位此前因为对巴拉特和具体选举事务不满而宣布退选,选举最后成了巴拉特和阿里两人的竞逐。虽然腐败调查及其引发的舆论浪潮给选举结果带来了些许变数,但总体来看,巴拉特获得209票中的大多数还是不难的,即使第一轮投票无法达到2/3,那就再投一次拿到1/2呗。

(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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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原
王中原

文/王中原 莱顿大学博士生,研究比较选举、议会制度和比较威权政治。“生在变革的年代是幸运和不幸的,不幸的是你需要承担变革的代价,幸运的是你有机会参与并见证历史的大浪淘沙。我愿承担这样的代价,也希望能用笔和行动更多地参与、打拼。比较政治和国际关系给了我认识世界的视角,但世界本身更加多姿多彩,长存一颗开放和渴望的心,在文字中和大家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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