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之翼空难后遇难者家属

对于个人隐私保护,德国人太较真?

(荷兰在线特约专栏)2012年的春天,德国北威州明斯特的法院受理了这么一起案件:一位女秘书状告自己的老板,原因是老板雇了私家侦探对女秘书进行为期四天的监视,还拍摄了照片和影像......别想多了,这里并没有什么霸道总裁的戏码,事件起因很简单:女秘书因为椎间盘突出请了假,而老板很是怀疑,于是有了上述情节。不知是这位私家侦探技术不精或是其他别的原因,总之,女秘书发现了这一切,于是告了老板,要求他支付10500欧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这场官司耗时三年,一直打到了联邦劳动法院。法院在今年2月份作出了终审判决,认定老板对女秘书的监视和偷拍违法,支持了1000欧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其实简单概括一下,判决的理由就是,我去了哪个公园散步、在哪个咖啡厅喝了什么饮料、和哪位医生见了面等等诸如此类的信息是属于我个人所有的,没有经过我本人的同意,或是没有其他正当的理由,其他人和政府都不能知道这些信息,这就是所谓的“信息自我决定“。

无独有偶,另外一件关于行车记录仪的案子也很能说明问题。这件案件的起因更有意思:一位来自纽伦堡律师在自己的车上装了行车记录仪,通过拍摄到的画面,他向警察揭发了22名车主的违规行为。可就是这么一位正义感爆棚的好公民不但没得到奖励,反而成了被告——巴伐利亚州的信息安全保护署告到了法院,要求禁止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其他人。法院在2014年的8月份作出判决,这位律师必须把拍摄到的其他人的画面全部删掉。理由和“秘书监视案”相似:被拍摄到的人对于自己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干了什么等等信息拥有权利,别人无权知道。比如,我用行车记录仪拍摄到了一段路旁的绝美风景,于是把它传到了网上和大家分享,但是同时也拍摄到了别的司机的车和牌照,这位司机的行迹也就因此曝光在大众面前。这可能是他不愿意被别人知道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类似行车记录仪的便是随着谷歌街拍,随着取景车游遍世界各地的大街小巷,诸如“谷歌街景上的十大囧图“之类的资讯在网上唾手可得,网民看过后哈哈一乐,轻松如常,可是被图片的主人公会作何感想呢?也正是这个原因,2014年,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数个国家以及欧盟都要求谷歌在街景地图中屏蔽可能会暴露个人信息的图像。

上面说了一堆道理,你可能会不以为然,得了吧,不就是装了行车记录仪吗,这在中国可是必备神器啊,对付碰瓷和无良司机可全靠它啦!不错,德国法律也没有绝对禁止安装行车记录仪(在邻国奥地利,行车记录仪被明确禁止在公共场合使用,否则你就等着被罚款吧,最高可能到1万欧元!),你可以拍摄沿途风景或者家人,可是一旦拍摄到无关的第三人,问题就没那么简单了。国情不同导致利益和价值衡量不同。在中国,由于目前相对恶劣的行车环境以及偏低的社会诚信水平,人们不得不安装行车记录仪并把拍摄到的影像作为保护自己的证据,这样一种利益是人们现阶段最为看重的,至于被拍摄到无关人士的信息,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而在德国,人们显然更看重“信息自决“的重大价值:假设每个人都可以肆无忌惮的记录拍摄他人或者和他人有关的东西,都可以把这些公之于众,那么个人就会丧失最基本的安全感,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础就会随之崩塌。

自然,任何权利都有它的边界,“信息自决权“亦是如此。特别是发生德国之翼的坠机事件后,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辩论不断升温。人们开始追问,既然卢比茨患有重度抑郁症,数年之前就因为自杀倾向而不断寻医问诊,那么这个关涉到旅客生命安全的的信息为什么没有能及早披露呢?德国之翼的发言人无奈地表示,公司根本没有机会能了解到相关信息,除非飞行员自己向公司报备,或者许可医生从保密义务中解脱。所以,如果飞行员真的是想故意隐瞒的话,公司一点辙都没有。另外,卢比茨存放在联邦飞行局的档案里标记有SIC代码,意思是需要特殊和定期的医学检查。德国之翼表示并不知道有标记这件事。其实,即便知道标有代码,德国之翼还是没法搞清楚卢比茨到底患有何种病症,因为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不允许雇主对雇员做这样的调查。

于是很多人要求对飞行员进行定期的精神状况检查。但是这样的检查能有多大用处呢。没有任何飞行员能对医生坦诚相待,否则很容易就被判定为不适合飞行。而且即使检查出有问题,医生还要不要遵守保密义务,继续替病患隐瞒信息呢?德国的一些政界人士认为是做出改变的时候了,飞行员必须去航空公司指定的医生那里接受检查,并且医生不能对航空公司和飞行局保密,这个举措还应当适用于其他从业人士,比方说长途大巴的司机。

但是,石荷州的最高信息保护专员提洛·瓦希尔特却认为,在医生保密义务方面断无必要出台新规定了,因为德国的《刑法典》已经规定的很清楚,如果秘而不宣会对他人健康和生命造成危险,医生就不再受保密义务的约束。瓦希尔特说,在这次坠机事件中,卢比茨的医生显然没有任何理由把病人的信息披露出来。联邦医师协会主席弗朗克·乌尔里希·蒙特高梅也站在瓦希尔特一边。他强调,医生的保密义务和对病患信息保护是维系社会之大善,千万不能随意对待,而政客们在灾难发生后就叫嚷着修改法律不过是惯常举动罢了。他还发问道,松动保密义务难道真的就能阻止航空灾难的发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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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剑一
王剑一

王剑一,安徽六安人,强迫症加左撇子。在德国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得以亲身感悟欧洲。深信历史伟力,关注社会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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