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审查武媚娘传奇

不器:为何少数派投诉就能阉割“武媚娘”?

(荷兰在线特约专栏)删改复播近三周后,一度沸沸扬扬的武媚娘“大头娃娃”事件终于有了明确说法。1月2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回答德国记者提问时说,这事儿是因为“观众投诉”。

田进说,自2013年12月21日湖南卫视播出《武媚娘传奇》后,他们收到不少观众的投诉,反映这部剧存在一些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画面等问题。广电总局检查后发现确实没有修改到位,于是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责成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修改到位后方可播出。

在此之前,“总局责令修改”只是流于媒体爆料,湖南卫视电视剧官方微博的说法则是“技术原因”。

或许在田进等人看来,这种流言不过是一种噱头,利用人们“越是禁播越想看”的心理来炒作,提高收视率——论到各界反应,他说“也注意到了媒体,特别是网络的热议。修改播出后的电视剧实际上是得到了广大受众的认可,当然网络也有一些炒作。”

说实话,我真不知道田进局长说的,“修改播出后的电视剧实际上是得到了广大受众的认可”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正如我也无法理解哪里来的“不少观众投诉”一样。

毕竟在我的视力范围内,无论是现实生活中身边的人,还是社交媒体上的网民,基本都是一片吐槽——为了删去脖子以下的画面并且让图像成比例,只能把上面和两边的场景也裁掉,好好的构图只剩下一个个“大头娃娃”。即便不考虑暴露和保守的立场之争,单从美学角度,受众们似乎也不认可。

“胸多吉少”的删改标准为什么不好,此前的评论已经很多,不需赘言。更需要关注的是一个程序问题,为什么田进局长的“广大受众”,和普通人的反应相差会这么大?

作为一个官僚机构,广电总局把这次删改事件的正当性诉诸于“民意”——观众投诉,广大受众认可。但问题是,发现真正的民意,必须依靠公平、公开的程序。

或许真有人去投诉。但和反对这样删改的人比起来,投诉的观众可能非常少。为什么这样的少数派就能启动“删改”的程序呢?因为判断权在于广电总局。

在这一次的执法过程中,他们没有事前公示,也没有召开听证,让反对方有公平的机会来发表意见——甚至事情结束了以后也没有公开,直到德国记者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提问。

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民意”已经不是执法的理由,只是一个借口。广电总局不过是选择顺应了自己认可的“民意”罢了。而这种伪装,又会让田进局长们更难反思——他们以为自己的判断和“民意”一致,也就不会去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至于那些反对的声音?在他们看来并不重要,轻轻的一句,“当然网络也有一些炒作”。

因此,执法公开和听证制度至少能起到两点作用:让行政机关看到“真正的民意”和他们这样认为的理由,并在这“民意”的压力下去做事。否则,封闭的系统只会在自己的幻想中自说自话,明明别人都在吐槽嘲笑,却还自鸣得意。

(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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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器

不器,法学院出品的新闻人,全中国转悠,寻找这个时代的典型故事。闲读宗教和政治哲学,探求属于个人和公众的“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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