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导演范坡坡向广电总局申请信息公开

朱静姝:同志不必为新审查制度“喜大普奔”

(荷兰在线特约专栏)近日,淡蓝网发布了一则新闻,《广电总局不再限制同性恋网络视听内容,这是中国的一大进步》,不少同志倍感鼓舞。同时,各大门户网站也报道了这份《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称众多网民期许的网剧(如《盗墓笔记》以及黑社会题材、小三题材的剧)可能因违反新规定而被阉割或流产。

然而细查便知,广电总局官方网站近期并没有发布新规定,而这份被广传的通知其实早在2009年就有了。或许因为有关影视作品审查的规定总是朝令夕改,媒体人士才难免杯弓蛇影,错把旧赋当新词。新闻虽然是炒冷饭,但这份出土的旧文件在同志社区引起的反应却也值得思考。

同性恋影视作品审查一直是同志权益运动的重要议题之一,同志社区判断一项法规进步与否,常常简化为禁令里有没有“同性恋”三个字。然而,就算2009年的通知里没有了“同性恋”,同志影视作品也并没有迎来春天。这是为什么呢?

比起2004年的《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和已经废止的2008年的《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此文件对同性恋情节从禁止到留白,从言说到不说,不见得是总局默认放宽了政策,因为所有规定中都有“色情”这个兜底的大筐,同性恋在不在筐里依然是审查部门说了算。此外,单是对涉性内容的删减规定就有六款之多,其中诸多在过往法规中未曾出现的情节被一一点名禁止,如乱伦、恋尸、与性相关的过多肉体接触、仅用肢体掩盖或用很小的遮盖物掩盖人体隐私部位、性暗示、性挑逗、婚外恋、多角恋、一夜情、性虐待、换妻,以及以成人电影、情色电影、三级片、偷拍、走光、露点及各种挑逗性文字或图片作为视频节目标题或分类。这些要求里,有对非主流性行为的打击,也有对非婚性关系的焦虑,有对赤身裸体的遮羞,也有对漏网之鱼的恐惧。

那么,对同性恋的禁止与对性的管束是什么关系?在同一份文件中,同性恋看似被恩赦,但低俗的、不道德的性的分类却更加精密,规训权力深入到每个暗角,广电总局时隐时现的剪刀手已经伸进了社会生活的毛细血管中。当自慰、约炮、多边关系等情节都需要被删减,同志社区真的可以只是因为“同性恋”被拿掉就喜大普奔吗?荧屏同性恋要被净化成怎样的去性的“同__恋”?

我们可以进一步质问,对性的管制与对盗墓、算命、黑社会、灵异、恶搞严肃主题、渲染社会阴暗面等内容的审查又是什么关系?后者所列情节,看似与性无关,却也是同样的家长式逻辑——不现代、不文明、不积极的思想都是需要被清扫的,我们的老大哥推定屏幕前的人都是理性不足、情感娇贵,他也希望网络变得礼貌文雅有知识,其乐融融,易于管控。

因此,为“新规定”点赞的同志有些过分乐观了。虽然我们可以推测,广电总局在近年来蓬勃的同志文化的熏陶下,的确对同性恋有所脱敏,但这也许只是对同性恋主流化和驯顺化的小小奖赏罢了。当更不轨的性、更不和谐的思想急需被治理,对同性恋的宽容正在变成一种对官方没有威胁的、无关紧要的政治正确——近期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层面大胆表态“同性恋不会被歧视”但在具体政策上丝毫不肯给同性恋权利,就是一个佐证。同志社区在争取在荧幕上被看见的同时,也需要保持更广阔的、与其他社会情境交叉连结的视野,和一种不停止质疑、不轻易被收编的姿态。

(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本文不代表本网观点。)

朱静姝
朱静姝

90后,荷兰莱顿大学及阿姆斯特丹大学在读博士。尚法学之严谨,人类学之敏锐,探索婚姻法律制度与性少数群体对话的可能。ILGA(国际男女同性恋联合会)2013年全球涉及同性恋法律汇编《State-Sponsored Homophobia(国家赞助的恐同症)》的作者之一。个人网站:http://jingshuz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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